达隆寺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天祝县毛毛山南麓松山滩。国师罗桑丹巴·曲吉尼玛建,因其为西藏噶举派达隆人,故名。后改宗格鲁派。清康熙(1662—1722)时,达隆华丹土登嘉措应召赴京,被封为大喇嘛,授权管理天祝地区10余寺院和18个部落,赐名“护国寺”,并赐白檀香木官印、文书。规模宏大,盛时寺僧达千余名。同治年间(1862—1874),因兵乱被毁,僧人暂居松山城,民国十七年(1928)移回达隆。解放初有僧80余人,有达隆大活佛和达隆小活佛。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天祝县毛毛山南麓松山滩。国师罗桑丹巴·曲吉尼玛建,因其为西藏噶举派达隆人,故名。后改宗格鲁派。清康熙(1662—1722)时,达隆华丹土登嘉措应召赴京,被封为大喇嘛,授权管理天祝地区10余寺院和18个部落,赐名“护国寺”,并赐白檀香木官印、文书。规模宏大,盛时寺僧达千余名。同治年间(1862—1874),因兵乱被毁,僧人暂居松山城,民国十七年(1928)移回达隆。解放初有僧80余人,有达隆大活佛和达隆小活佛。
纳西语音译,意为“殉情”。旧时纳西族青年男女反抗婚姻不能自由的一种习俗。存在于云南丽江纳西族地区。殉情带有庄严、浪漫色采,被视为进入玉龙天国的开端,因而少有对死的恐惧感。殉情者身着丽服,携带佳肴,一起
见“拓跋弘”(1356页)。
见“克主杰·格雷贝桑” (989页)。
即“兀良哈”(108页)。
见“札肥河卫”(434页)。
?—177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鄂谟托氏。乾隆十三年(1748),由翻译举人授内阁中书。三十年(1765),累官山西巡抚,与直隶总督方观承会勘察哈尔右翼牧场余地,属山西丰镇厅可耕者2万3千余顷。
傣语音译,又作“叭雅”。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地方头人的称号。原车里宣慰使司辖12版纳、30余勐。其中有20余勐皆设有“召勐”,亦称土司。每个勐的土司司署设3—4个当权人,称“大叭”,为首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蒙元时称伊斯兰教教士为答失蛮,元代定户籍,列之为诸色户计之一,与僧、道、也里可温户等享有免除差发徭役的待遇。规定须在回回寺内住坐,不得经营产业。实际上常开张店肆,下海贸易,并荫蔽世俗
1650—1685清宗室、将领。一作瓦山。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固山贝子固尔玛浑第四子。康熙四年(1665),封三等辅国将军。十三年(1674),随安亲王岳乐征江西,定湖广。二十年(1681),降
契丹死刑之一。《辽史·刑法志》称:“亲王从逆,……或投高崖杀之。”这是对亲族赐死的一种方式。辽太祖七年(913),“以※夷离堇涅里衮附诸弟为叛,不忍显戮,命自投崖而死。”(《辽史》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