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里底
见“敌烈部”(1882页)。
见“敌烈部”(1882页)。
书名。又名《满清宫廷秽史》。清末陈去病(有妫血胤)撰。2卷,附《吴三桂借兵始末记》等,光绪三十年(1904)成书。上卷记满洲世系等,下卷杂记清朝历代旧闻轶事,揭露统治者的暴虐淫秽。有光绪三十年刊本。对
战国时中山国相邦(相国)。亦作司马熹,一说即司马赒。汉朝太史公司马迁之先祖。原居卫国,后入宋国不得志,获罪遭髌刑。以残疾之身再入中山国,获重用,曾“三相中山”。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奉中山君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思州(今岑巩)台罗人。苗族。原为酋长。永乐八年(1410),率台罗上下诸寨苗民起事,烧屯粮。后受兵部招安。至十一年(1413),率台罗十四寨与洪江、横陂等地苗民
见“忽汗河”(1487页)。
即“他漏河”(574页)。
唐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一作阿荟部。原为一氏族,据《周书》称,奚族早期有五部,“有阿会氏者,最为豪帅,五部皆受其节度。”入唐,发展为部落。活动于饶乐水(今西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南部一带。唐太宗贞
解放前锡伯族供奉之神。锡伯语,意谓“延续后代的娘娘神”。其形制是:用一条两丈多长丝绳,挂上小弓箭、布条小箭袋、小摇篮、背式骨(猪、羊膝拐骨)等物。平时将丝绳装入袋内,挂于上房西屋西北角。至除夕时始取出
见“俺答汗”(1884页)。
元代乐曲之一。元仁宗皇庆元年(1312)设管勾司,后改称常和署,专门管领回回乐队、演奏回回乐曲。其曲大多亡佚。史载有《元里》、《黑某当当》、《清泉当当》等三曲,留名于世。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