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玛仁钦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高僧。藏族。初为仁达哇第子,擅长辩证。约明洪武三十年(1397),拜宗喀巴为师,参与宗喀巴的宗教改革,协助建立甘丹寺。永乐十七年(1419),宗喀巴圆寂,以法衣及头饰付之,应诸弟子启请,嗣甘丹寺寺主法位,尊称“贾曹杰”,意为“嗣王位者”,藏籍称第二任甘丹赤巴,被西藏佛教徒尊为“师徒三尊”之一。
即“阿勒根彦忠”(1237页)。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之一。位于四川成都市内鼓楼南街。坐西向东。据说始建于明洪武元年(1368),一说始建于清初。大殿门前上方,悬挂雍正十二年(1734)清果亲王题写的“世守良规”匾额。亭上亦有雍正年间匾额
鲜卑乞伏氏首领。西秦开国主※乞伏国仁曾祖。约东晋初,叔父乞伏祁埿死,嗣立。破鲜卑莫侯氏于苑川(今甘肃榆中县大营川地区),降其众二万余落,据有其地。以叔父乞伏轲埿为师傅,执掌政务,以斯引乌埿为左辅将军,
①清代医家。字复元。四川会理州人。回族。幼聪敏好学,及长潜研医学,悬壶于乡里,滇黔制军阮芸台,感瘅气,延医无效,为其开服数剂愈之,同治十三年(1874)年近8旬,犹目光如炬,仍为人诊病。 ②(?—18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为“兀者野人吉烈迷等处诸军万户府”的简称(113页)。
①(?—1309)元朝大臣。又译野先不花。蒙古克烈氏。※孛鲁欢长子。世祖时,袭文职为必阇赤(书史)长,继任皇子燕王真金王傅。至元二十三年(1286),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成宗元贞元年(1295),出
见“拓跋思头”(1360页)。
满语,意译,意为“庄”、“庄子”、“屯里”、“屯庄”等。清初汗、贝勒和八旗官员役使阿哈(壮丁、奴仆)耕种的庄园。早在后金初期,辽沈地区已大量存在。天命四年(1619)八月,努尔哈赤曾遣“诸贝勒的包衣八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恭格族弟诺海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分3佐领,隶巴启色特启勒图盟,归喀喇沙尔(今焉耆)办事大臣兼辖。四十八年,赐世袭。牧地在南路旧土尔扈特之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