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制度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后赵汇编的律令。又称“辛亥制”。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以乱世律令滋烦,不适应用,遂删简律令,命法曹令史贯志选择其中重要条款,造《辛亥制度》,共5千字,作为赵国律令之依据。施行10余年,乃用律令。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
书名。方范九撰。分上下编。上编述蒙古概况,分7章,包括蒙古的历史、地理、社会、盟旗制度,以及管理蒙古的行政机构。下编述内蒙古自治运动,分9章,叙述自治运动的起因、酝酿和发展,以及国民党对蒙政方案及其处
古地名。高句骊筑。因在南苏水流域得名。故址因对南苏水所在看法不同,众说纷纭:或依《辽史》苏州条指在今辽宁金县境内;或说在赫尔苏河(东辽河)流域;一说在辉发河上游;旧有说与苍岩城在今朝鲜顺川、殷山地,今
我国景颇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通行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缅甸的景颇人也使用这种文字。创制于19世纪末。1957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三工作组和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合作,经
见“广化寺”(131页)。
?—1012宋朝边将,丰州党项族藏才部首领。父事契丹。宋开宝二年(969)随父归附宋朝,授丰州牙内指挥使。四年,父卒,改天德军蕃汉都指挥使,知州事。五年(972),移丰州刺史。太平兴国七年(982),
战国时期赤狄的反魏起义。周定王十三至十四年(前594—前593),赤狄潞氏、甲氏、留吁、铎辰等先后被晋景公击灭,部众并入晋,充当晋国的农奴和军卒。春秋末至战国初,赤狄不堪役使,不断起来反抗晋、魏的统治
西夏毅宗李谅祚年号,1050—1052年,凡3年。
?—17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煜子。雍正五年(1727),父卒,次年,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有子恒钿、恒锐。乾隆十七年(1752)病卒。
1308—1336元代白兰王。全名公哥列巴亦迥乃思监藏班藏卜。乌思藏人。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白兰王※琐南藏卜弟。泰定间(1324—1328),由乌思藏至京师大都(今北京),诏命中书持羊酒效劳。后尚元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