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追
见“踏”(2507页)。
见“踏”(2507页)。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493—568北魏至北周大臣。字思敬,小名巨弥(一作巨引)。河南洛阳人。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陇西郡守于提子。晓经史,尤好《孙子》兵书。初屏居闾里,未有仕进之志。正光四年(523),始为铠曹参军,
参见“察哈尔特别区”(2479页)。
明末湖广石梁土官。土家族。崇祯间(1628—1644),自带土兵粮饷,同容美(在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元助明军镇压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军,“以功”由石梁(在今湖北五峰县西南)长官晋升为石梁安抚使。因争边
清代西藏门隅地区所置宗之一。亦作“提郎”。相当于县。18世纪初设置。宗政府驻德让村,故名。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鲍罗里河支流章朗河(一作“比长河”)谷。※《君民世系起源明灯》载,“德让地方最早的人是
又称巴琉语,我国俫人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的部分村寨中,使用人口约五百余人。据说他们是明朝时期从贵州西南部迁来的。《贵州通志》、《兴义府志》、《兴仁县志》等都有不少
傈僳语音译,意为“女人节”。旧时云南怒江地傈僳族女子的节日。节期在每年夏历正月初七,相传“女人有七个魂”,故定于是日举行。这天,女人不做任何事,一切家务由男人承担,且可以随意指责男人,男人不得还口;相
藏语“mang po rje”之音译,意为“众人长者”、“众人之王”或“众人之尊者”。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冠于名前,以示其尊。亦有专以此为名者
即“西陲总统事略” (715页)。
见“蜑”(22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