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夜光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夜光”为鬼名,始载于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元日条:“俗说鬼名夜光”。相传于夏历正月初一降于人间,逐个试穿每个小孩的鞋,足样合适则穿去,鞋主则不吉。故孩童均惧之,每“藏鞋灭灯而宿”,各户还“悬筛于厅壁或阶庭之间”,以使夜光鬼数筛孔,忘记穿鞋,待鸡鸣报晓时遁去。“夜光未知何鬼,而或药王之音转也”。因药王貌丑,可用来吓小孩,哄其早睡。
即“妣吉”(1260页)。
见“真寂寺”(1819页)。
?—1353伊儿汗国第十三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弟※哈撒儿后裔,一说为※铁木哥斡赤斤或※术赤后裔。初驻祃拶答而。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不赛因汗死,无嗣,诸王争立,内乱迭起。次年,被呼罗珊
清末政区名。全称“西路布特哈总管衙门。”康熙(1662—1722)中,清廷将分布嫩江流域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等渔猎民族编旗设佐,置布特哈总管衙门领之。光绪二十年(1894),裁并衙门三总
壮语音译,意为“家奴”。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的家奴。据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其人乃邕州左右江溪峒土官攻掠“山僚”或自购买所得的“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谓之
即“宇文丘不勤”(901页)。
壮族历史上曾使用过的一种文字,壮语称之为sawndip,意思是“不成熟的文字”。其结构大致有下列数种:1,象形字——例如用一个像反写的拉丁字母h的图形象征一个拄着拐杖的人来表示“拐杖”的意思,念dwn
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一作白连州。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唐置松漠都督府,以大贺氏八部之一突便部为日连州,以原部辱纥主(部落首领)为刺史以统之,隶松漠府。武则
辽封爵。保宁五年(973),景宗追封皇后祖胡母里为韩王;统和二十九年(1011),南院大王耶律室鲁受封;重熙(1032—1055)中,中书令萧朴由恒王改封;六年(1037),致仕太师张俭特封;十一年(
高句骊国始祖朱蒙的谥号。汉元帝建昭二年(前37),朱蒙于沸流水之地建国,号高句骊,姓高氏。汉成帝鸿嘉二年(前19)死,享年40岁。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