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桑哇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诺布桑布。后藏人。据藏文史书《新红史》载,系仁蚌巴南喀杰波之子。承袭祖、父辈宗本及万户长职。明宣德十年(1435),依恃帕竹政权势力,出任娘麦桑珠孜之宗本,并建容地强钦寺,成为帕竹属下主要掌事大臣。任内,虽崇奉萨迦及噶举派,但对当时之格鲁(即格丹)诸教派亦一视同仁。反对强迫其他教派改宗,加强了教派间的团结,有利于社会安定。
金代女真语官名。又译蒲辇。女真谋克(百夫长)的副职。一谋克辖两蒲里衍,一蒲里衍管正军50名。充任者月给钱、粟、绢、绵等例物,放老归里者给赏。
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名忽勒孛罗、阿巴把乞儿或阿孛伯。出身绰罗斯家族。※脱懽子;※也先汗弟。明正统、景泰年间(1436—1456),曾遣使向明廷通贡,并随也先进兵中原。天顺元年(1457),联合阿刺知院子
水族民歌。有大歌、小歌之分。大歌又称酒歌,一般在大的宴席上唱诵,可以边唱边说,讲述一个故事中的人物、山川、植物,类似注解。可独唱或对唱。由二首、四首、六首偶数组成。一般以唱为主,说白仅在开头说一次,并
见“参佐”(1551页)。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解放前云南边疆的一些山区民族和海南岛黎族合亩地区一种靠天雨种植的低洼田。他们大多种植旱稻,只利用一些低洼地带种植少量水田,没有灌溉设施,只能到雨季才能犁地、撒种,若在播种季节久旱不雨,就得丢荒,故名。
景颇语,意为“江头”。又称“里麻”。汉人呼“江心坡”。景颇族先民古老居地。传说一二千年前部分景颇族先民从康藏高原迁至这里生息,后有一部分又继续向西和西南迁徙。明永乐五年(1407),在该地设里麻长官司
编年体与演义体结合的蒙文长篇历史小说。全称《大元盛世青史演义》。由卓索图盟土默特右旗(今辽宁省北票县下府乡)协理台吉旺钦巴勒(1795—1847)及其子著名蒙古族文学家尹湛纳希(1837—1892)两
藏族部落名。在甘肃玛曲县境内黄河之南,东接乔考部落,东北临佐盖尼玛部落,西北抵青海省果洛。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仅有7至8户,后因人口渐增,分为苏乎钦、苏乎娘两部落。清末民初从青海同仁县、黄河南蒙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