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入朝礼仪时,将其列为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
清代满族女诗人。慎贝勒图公女之孙嵩山妻,都统能泰母。以子贵封一品夫人。著有《兰轩诗》。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多数自称“门巴”,另有“主巴”、“勒波”、“学增”、“达巴”、“舍杜本”等带地域概念的称呼。该族源于古门隅土著居民立、丘、皮修木、那木修等众多部落及叶邦人、荣普人、布热白人、莫巴陇巴
见“觉昌安”(1753页)。
秦始皇南并百越时同西瓯人的一次战役。秦始皇二十九年(公元前218),秦朝发兵50万,分5路进攻岭南百越地(今广东,广西等地),以尉屠睢统领的一路屯兵于镡城(在今湖南、广西边境之越城岭,亦称始安岭),遇
书名。清代顾彩辑。一卷。容美在湖北恩施地区,今鹤峰地。元明时期置土司,清初置容美土司。为土家、苗等民族之居住地。书中记载了当地风土习俗,是研究该地少数民族的重要参考资料。《小方壶斋舆地丛钞》有辑文。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禾爽主商贾”,即掌管商业贸易事务,类似近代的商贸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
元代小面额纸币。指五文以下中统钞。世祖中统元年(1260),始印行中统元宝交钞,面值由十文至二贯文共10等,无厘钞。元人称钞一贯为一两,百文为一钱,十文为一分,一文为一厘,故五文以下钞为厘钞。至元十二
傣语义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象官,管理象的饲养和使用,兼“宫庭”会计。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
女真完颜部首领。亦作随阔。金太祖※阿骨打高祖。约北宋初,率部徙居海古水(今黑龙江省阿城县海沟河),教民耕垦树艺,建房造屋,一说是时该部已能烧炭、烧铁,改变了此前夏随水草、冬穴居的迁徙无常的生活,促进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