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察思忠
金大臣。本名畏也。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合懒合兀主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由文德、漷阴主簿,累迁为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国史。泰和六年(1206),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左谏议大夫,大理卿,同修国史如故。旋兼知审官院正职,金官外兼四职自此始。母丧去官,复为侍讲学士,兼谏议、修史、知审官院,转侍读,兼兵部侍郎。贞祐元年(1213),附胡沙虎议降卫绍王为庶人。迁太子太保兼侍读、修国史。翌年,摄太尉,因事被劾,降秘书监兼同修国史。未几,迁翰林学士同修国史。
金大臣。本名畏也。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合懒合兀主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由文德、漷阴主簿,累迁为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国史。泰和六年(1206),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左谏议大夫,大理卿,同修国史如故。旋兼知审官院正职,金官外兼四职自此始。母丧去官,复为侍讲学士,兼谏议、修史、知审官院,转侍读,兼兵部侍郎。贞祐元年(1213),附胡沙虎议降卫绍王为庶人。迁太子太保兼侍读、修国史。翌年,摄太尉,因事被劾,降秘书监兼同修国史。未几,迁翰林学士同修国史。
又名《王曾上契丹事》、《王沂公行程录》等。北宋王曾于大中祥符五年(1012)为贺契丹国主生辰使,归来后向北宋真宗皇帝所上的一篇奏疏。内详记沿途里程、馆驿、民俗及辽燕京、中京的建制等。记契丹地理尤详,故
见“乣而毕部”(1276页)。
见“喀喇玛特和卓”(2209页)。
珞巴族巴达姆等部落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墨脱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在集体捕鱼时,先要卜卦,判定有所收获时,才统一行动前去渔区。届时在巫师主持下,先取32粒石子,随意分成三堆排成一字,然后每次在各堆取出两
即“渤海”(2278页)。
西夏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与出家功德司共设6国师合管,另单设4副、6判、6承旨、2都案、6案头。
见“医巫闾山”(1063页)。
?—1454明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四川草塘(今贵州瓮安)人。苗族。景泰三年(1452)二月,自称平天大王,与※韦保等率草塘、江渡等地苗民起义。攻播州西坪、黄滩等屯寨营堡,杀官吏,并联络贵州臻、剖、五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见“柔然”(17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