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巂诏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部众立原罗为王。居数月,蒙归义遣人杀照原,驱逐原罗,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前,并有其地。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部众立原罗为王。居数月,蒙归义遣人杀照原,驱逐原罗,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前,并有其地。
见“李从珂”(1026页)。
见“拓跋力微”(1359页)。
北魏初期官名。由※八部大夫演变而来,既保留鲜卑往昔八部之制的特色,又杂揉汉地官制。北魏神瑞元年(414),明元帝拓跋嗣命置八大人官,大人下置三属官,总理万机。《魏书·长孙嵩传》载,长孙嵩“与山阳侯奚斤
1241—1284元朝将领。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曾孙,※速浑察第三子。好学,广结儒士,听读经史,论古今治乱。至元十一年(1274),受命总兀鲁兀、忙兀,弘吉剌、亦乞列思、札剌儿五投下兵随军伐宋,
见“旭烈兀”(855页)。
见“新民府”(2376页)。
古代中原称有封地的家族为大家(见《左传》昭五年)。《三国志》等史书以此指:(1)高句骊族社会中的奴隶主(一说为地主)。《三国志·魏志·高句骊传》:“大家不佃作,坐食者万余口,下户远担米粮鱼盐供给之”。
?—1785清朝大臣。纳喇氏。满洲正白旗人。乾隆初,以世管佐领授三等侍卫,累迁至镶红旗蒙古副都统。相继驻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噶尔(今喀什)诸地。乾隆二十八年(1763),任伊犁参赞大臣,旋调喀什噶尔
傣文文献。于云南西双版纳勐遮地区收集。内载土司告诫百姓的训条,对研究傣族社会历史及土司制度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内称:当用的不用,不当用的又用;当说的不说,不当说的又说;当做的不做,不当做的又做,是不对的
?—318十六国时期汉国(前赵)国君。310—318年在位。又名载,字玄明。新兴(治今山西忻县)匈奴人。汉国创建者※刘渊第四子。幼聪颖好学,通经史,习百家,工草隶,善属文,勇力善射。初居京师洛阳(今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