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苗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清代。因服饰以蜡染花纹而得名。民国初年又有大花苗与小花苗之分。大多操苗语之川黔滇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中、黔西北、滇省及四川南部等地。在黔东南黎平一带,又住有一种称之为花衣苗者,与花苗不属同一支系。详见“苗族”(1335页)。
苗族的一支。名称始见于清代。因服饰以蜡染花纹而得名。民国初年又有大花苗与小花苗之分。大多操苗语之川黔滇方言。主要分布在黔中、黔西北、滇省及四川南部等地。在黔东南黎平一带,又住有一种称之为花衣苗者,与花苗不属同一支系。详见“苗族”(1335页)。
?——1318又音奇塔特布济克。元代党项(唐兀)人。姓史氏。蒙古唐兀军民达鲁花赤算智尔威次子。自幼从父出入世祖帷幄。至元三年(1266),选侍裕宗于东宫,近二十年。后奉诏保育鞠视武宗、仁宗,以己子也克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省惠水县自称“蒙娄”的苗族中。行葬时,先挖出墓穴,用石板将四壁嵌好,穴底用竹席铺垫,置尸体于上,不放任何随葬品。上面石板盖严,再封土,封土外面有的还用石头垒成圆形围圈,不立石碑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麻书地区土司的私人管家。由土司在全乡较富裕的※“枪差”或※“马差”中指定,任期两年,每任五人。除原有份地外,土司再多给一定数量的土地,让其管理,收入作为土司或
1714—1777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金宝之弟。雍正七年(1729),兄卒,诸子不才,清廷委其为宣慰使。乾隆三十年(1765),以孟艮土司兄弟不和,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杂史。清王凤文(今山东诸城县人)撰。1卷。作者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任云南云龙(今大理一带)知州,因得董善庆作《云龙野史》1册,认为是书字画讹误,语杂俚俗,文理未能成章,便就文删其繁芜,移其段章,
见“合亩制”(834页)。
即“独逻”(1707页)。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阶级(阶层)的称谓之一。又作嘻玛卜。珞巴语音译,“嘻玛”意为“穷”、“贫”,“卜”意为“人”,即“贫穷阶级”、“贫困户”。※“特列多崩”占有的各项财产如奴隶、牲畜、妻子、土地、
今名聂鲁桥。位于西藏绒辖地区之中印边界。桥西岸有清道光六年(1826)所立石质界碑一块,上刻汉藏两种文字,记载立碑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