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舞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苗族民间舞蹈。源于庆丰收、祭祀活动,现青年男女社交活动时,常有此舞。男子捧芦笙边吹边跳,女子伴随节奏翩翩起舞。芦笙比赛时,吹奏者边舞边作技艺较高的动作,仿效动物姿态及各种劳动及生活动作,如鹰舞、燕舞、狮舞、斗鸡舞、收割舞、绕舞、滚舞及爬花杆、倒立、翻筋斗等。有单人舞、双人舞、多人舞数种。原只由男子吹奏跳舞,现已有女子参加。苗族男童自幼即习吹奏芦笙,故古有“苗族不离笙”的说法,常以其娴熟舞技动作比赛胜负。今侗、彝、壮、水等民族也有此俗。
书名。清高土奇撰。2卷。康熙二十一年(1682)作者以少詹事的身份,随康熙帝玄烨第二次东巡,记述了从北京至吉林80日行程中的见闻及各地风俗,是研究东北边疆及满族风俗的重要史料。有《辽海丛书》、《小方壶
私自雕铸钞版印造的伪交钞。事关军国大计,社会安定,故历朝赏罚严明。元初规定,凡印造伪钞,经辨验,堪行使者,为首处死,为从雕版、抄纸、安藏、印造、知情、受分人等俱杖断,捉事人,首告者赏银5锭;不堪行使者
? — 985宋代云南大理国第五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思聪子(杨慎《滇载记》则谓二人未知何属)。北宋太祖开宝二年(969)即王位,年号明政。与宋朝有通好之意,虽未遣使,但有间接交通。据《续锦里耆旧
我国柯尔克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在黑龙江省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14万多(1990年)。在中亚的吉尔吉斯斯坦共和国等地有247.3万(1
驻藏大臣衙门别称。位于拉萨大昭寺以西,为驻藏大臣衙门和兵营地。因衙门前有石狮一对,藏人俗称其为“夺僧格”。咸丰七年(1857),藏中不靖,将离城较远之北郊扎什城驻藏大臣衙门及兵营移至拉萨城,官兵在扎正
达斡尔族与鄂伦春族猎民的一种合伙狩猎形式。自愿参加,人数多少不定,时间多在夏季打鹿茸和冬季打毛皮期两季。达斡尔猎民缺乏狩猎经验,不熟悉地形,常携带弹药、马匹、粮食及烟酒等,进山与鄂伦春猎民合伙狩猎,一
渤海国宗王。康王※大嵩璘侄。唐贞元十四年(798),嵩璘差其朝唐,唐授为左骁卫中郎将,旋还归渤海。
金代女真姓氏之一。亦称温迪罕氏。参见“温迪痕部”(2283页)。
见“察哈尔万户”(2477页)。
回族族谱名。修成于清末。全1册。书前抄录《天方正学》等书之材料。正文分《咸阳王祧记》、《谱系》、《马德龄世系》、《咸阳王抚滇绩》、《马德朝世系》、《马云程世系》等部分。附录《蒙化直隶厅科举》、《蒙化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