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尔
见“异密”(932页)。
见“异密”(932页)。
即“徒单克宁”(1892页)。
见“班第达”(1790页)。
西突厥西厢(右厢)※五弩失毕部之组成部分。又作姑苏。居碎叶川(今楚河)西,·与葛逻禄、处月、处密、畀失等部相邻。后分为两部:哥舒阙部、哥舒处半部。每部设一俟斤统辖,称哥舒阙俟斤、哥舒处半俟斤。唐永徽二
见“朋春”(1482页)。
旧时东乡族婚俗。即信奉伊斯兰教同一教派的※“哲玛”(亦称、哲玛其,为地区性宗教单位,回族称教坊)之间的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的原则。明末清初,甘、宁、青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不断兴起,各教派之间的排他性日趋严
官号。古貊族语音译。其后裔夫余人以六畜名为官名,后皆附“加”字,有马加、牛加、猪加、狗加等称号。其另一后裔高句骊国的官名中,亦附有“加”字,有相加、古邹加、古邹大加或大加等。史书还载高
见“杨木答兀”(979页)。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南诏军队名。又称“四军罗苴子”。系南诏国常备军中的精锐部队,分骑兵和步卒,由乡兵中遴选的强壮者组成。服装整齐划一,戴朱鞮鍪,“负犀皮铜股排,跣足,历险如飞”。勇敢顽强,每遇战事,冲锋陷阵。每百人设“罗
1709—176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活佛。原为西藏僧人,后至锡林郭勒盟弘教。乾隆六年(1741),自阿巴哈纳尔左旗贝勒及信徒处募银万余两,并在苏尼特右旗王公崔札布等赞助下,于乾隆八年(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