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新路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元法令类编。何荣祖奉命编纂。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颁行。元初沿用金《泰和律》,至是始有自纂的法典。是以当时陆续颁行的各种法规为依据,按一般法典体裁和行文格式编写,并加以分类编次而成的,全篇分为公规、选格、治民、理财、赋税、课程、仓库、造作、防盗、察狱等10目,每目之下列十数条。甚简短,不过数千言,难起“宏法大纲”的作用。后不断有人建议重修新典,遂有修纂《大元通制》之举。已佚。现见于《通制条格》及《元典章》者有90余条,存《永乐大典》者有关于站赤的1条。
参见“傣文”(2242页)。
壮族民间神话传说故事。普遍流行于壮族地区。有用汉字记壮音的师公唱本。内容由雷王收租、拔龙须、求雨、斗雷王、擒雷王、雷王逃走、启明星、兄妹结婚、结尾等九部分组成。记“卜伯”与雷王相斗的故事。反映了壮族先
见“格根额尔德尼”(1810页)。
有三种含意:①全世界民族消亡的途径和方式。指全世界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以后,各个民族特征和民族差别逐步消失,形成为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人类整体的历史过程。民族融合是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里,
即“萌柱”(1989页)。
土族他称。蒙族、藏族对土族的称谓。“嘉”意为“汉”、“中国”,“嘉呼尔”意即为“汉地的蒙古人”。参见“土族”(63页)。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
元代闽、浙地区畲、汉农民起义军别称。起义军剪发文面,意效佛家苦行以号召。元至元二十年(1283)十月,闽北畲、汉农民在黄华领导下,拥众达几十万人,义军举事即以此相称。
?—616北周、隋朝大臣。字伯通。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大宗伯※宇文盛之子。周武帝时,以父军功,拜开府。性谨密,为大冢宰宇文护所器重。建德(572—578)年
见“巴哼”(4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