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滋伯克
参见“玉资伯克”(477页)。
参见“玉资伯克”(477页)。
697—763唐朝大臣。字次律。河南人。一说为鲜卑房氏(屋引氏);一说其先世房乾本出清河房氏,晋初使鲜卑,留而不遣,后裔随北魏南迁。唐正谏大夫、平章事※房融之子。少好学,以荫补弘文生,隐居陆浑山(今河
即“帖良兀”(1397页)。
1254—1310元朝大臣。唐兀人。阿波古子,※亦力撒合弟。初为太子真金东宫必阇赤,典文书。至元十八年(1281),任嘉定路达鲁花赤(镇守官),安抚蜀地,奉诏甚谨,民赖以安。迁泉府卿、刑部尚书。二十七
?—前112汉南越国第四代国君。祖籍真定(今河北正定)人。明王※赵婴齐之子。其父质汉廷10余载,娶邯郸樛氏女为妻,兴生于长安,后与母橦氏随父归国。父嗣王位后,被立为太子。即位后,尊母樛氏为皇太后。在母
?—1218金朝将领。女真族。本姓包氏。临洮府第五将突门族人。袭父包永职,为本族都官。章宗泰和(1201—1208)间,充绯翮翅军千户,随军攻宋,取川寨及祐州、宕昌、辛
见“归化城土默特”(522页)。
?—1157金大臣。本名乌野。女真族。纳合氏。幼入西京(今大同)学馆,习女真字。后选送上京(今黑龙江阿城市白城),师事教授耶鲁。业成,补尚书省令史,累官殿中侍御史,改监察御史。海陵为相,荐为右司员外郎
高车国王。※穷奇孙,※伊匐子。北魏正光五年(524),父与柔然阿那瓌可汗战,败归,为叔越居所杀。东魏天平(534—537)中,杀越居自立。屡遣使通贡于东魏,并派数万高车军助东魏征灵、秦二州,与西魏抗衡
旧婚俗之一。又称台拉各、脱俩。源自阿拉伯语,意为“休妻”。流行于西北等地维吾尔、回、东乡、撒拉等信奉伊斯兰教各族中。当男女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时,若丈夫对妻子说一次“塔拉克”,彼此便解除夫妻关系。倘要再恢
蒙古语音译。意为“站丁”。清代对在蒙古地区驿站服役者的称谓。依清理藩院指令,各盟旗分派阿拉特(意为“平民”)牧户承担某一驿站劳役。不仅无偿承担驿站劳役,还要供给往来官员的食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