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阿拉克诺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西至哈喇得勒接瀚海界,南至札斯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胡济尔图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哈玛尔岱青随清军前
(1508—约1599、1605)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之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一作第四子)。母为苏图克·布格拉汗后裔。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幼时被迎往巴里黑(今阿富汗境
见“巴岳特”(410页)。
蒙古佛教僧人中普通的转世者。无封号,亦无权利与地位。有的被请担任僧职就可继续转世,有的虽任寺庙住持,如无人办理转世,其转世亦告停止。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克烈汗、克拉伊汗。白帐汗国巴拉克汗之子。明景泰七年(1456),乘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败于瓦剌之机,与※贾尼别克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迁至楚河与塔拉斯河周围,建哈萨克汗
见“上京”(114页)。
见“忙哥撒儿”(881页)。
928—980辽代大臣。字阿古真。契丹族。于越鲁不古子。嗜学有志,然玩世不恭。时得辽初名臣于越耶律屋质赏识,称“是人当国,天下幸甚”。穆宗时期,政局动乱,见朝臣多以言遭遣,乃避嫌静退,以游猎自娱,与亲
?—1714清朝将领。蒙古族。郭尔罗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二十世孙,扎木素子。顺治三年(1646),袭二等台吉。康熙十三年(1674),清军剿吴三桂,与科尔沁辅国公讷赫、杜
元代在四川羌族地区设置的土司名。元初仅置长河西(司治今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城关镇)、鱼通(司治今康定县东北麦笨乡)、宁远(司治今道孚县八美乡)3安抚司。至元二年(1265),移黎雅宣抚司于碉门(今天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