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诺木雍中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征金川,该土司因年迈不能从军,以其所属人随军效力,加恩,加升一级,赏戴花翎,并赐“谨慎”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入京瞻觐,易冠服。嘉庆元年(1796),以遣士兵助征苗地,加宣抚使衔,九年(1804),以军营出力,赏加宣慰使职。
清四川瓦寺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清军征金川,该土司因年迈不能从军,以其所属人随军效力,加恩,加升一级,赏戴花翎,并赐“谨慎”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入京瞻觐,易冠服。嘉庆元年(1796),以遣士兵助征苗地,加宣抚使衔,九年(1804),以军营出力,赏加宣慰使职。
祭天仪式。“腾格尔”(又作腾格里)为蒙古、达斡尔语音译,意为“天”或“长生的天”。此俗古已有之。早在蒙古国建立前,蒙古族先世即有“悬肉祭天”之仪。至元代,宫廷亦有“拜天之礼”,凡国有大事,每逢出征、行
夫余国的官号。详见“加”(641页)。
见“麻达葛山”(2099页)。
清光绪朝广西壮族农民反抗土司首领。古零(今马山县境)人。壮族。光绪年间(1875—1908),古零土司对辖区百姓肆意苛索,民不聊生。十三年(1887),号召当地群众拒绝交纳各种摊派,并焚毁土司衙门。土
清代中央部院直辖的蒙古旗。即内属旗。特点是:多以获罪者部属,或需要加以防患的降众编设;不设札萨克(旗长)和会盟,多置总管于本旗营内执行各项政令、差役,凡事无自主权,须接受严格控制;平时其兵差亦由国家供
藏语音译,意为“盗匪”。见于清代史籍,指西宁廓罗克、四川瞻对等地藏族之在里塘、巴塘纠众抢掠往来商旅及贡物者。乾隆十一年(1746),制订惩处条例,规定:抢劫财物为首者以三九罚,从者以一九罚,赔失主;伤
萨满教神灵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意为马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鄂伦春族自治旗一带。家家都供,祭品为兽肉和马奶。民间相传,供祭它能保佑马匹安全。传说很早以前一家的马产驹时死去,这家的老太婆夜梦一老人告诉她,要想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
元边疆地区行政机构。大德十一年(1307)建和林行省时置。隶岭北行省。司治镇海战,又作称海城,故址约在今蒙古国科布多之东,为成吉思汗攻金回师后命大臣镇海领所俘人户就地屯田,于兀里羊欢之地建筑。因地近金
见“纥便部”(9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