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代置,治今湖北来凤县西南。清初,以安抚使向国泰归附,令世袭原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来凤县。
?—1777清代武官。索伦人。隶正白旗。乾隆二十年(1755),以佐领从征伊犁,在平定卫拉特蒙古辉特部首领阿睦尔撒纳的叛乱中,因功擢头等侍卫等,后战死。
大成国农民革命政权的年号。参见“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把木鼓房供过的旧人头骨送至鬼林安放而举行的宗教仪式。是当地较大的宗教活动之一,各个村寨每年举行,次数不等,一般是在阳历十月至来年四五月间进行,通常在献牛户房前举祭。开祭时,由巫师牵
明代云南土司名。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时,兵部尚书王骥于正统七年(1442)令其把总赖罗义驻守,后升为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陇川县西北户撒。清初废为勐庄。康熙三十一年(1692)复置。雍正二年(17
见“李存勖”(1030页)。
彝语音译。亦作玛堵、麻都。意为祖灵。解放前川、滇、黔的彝族,在老人死后立即用竖长横短的两根木条扎成一架,长者为人体,短者为人臂,顶端粘羊毛为头发,下部披细草作衣裳,表示祖先灵魂藏其中。招魂之后供于居室
蒙古语音译。意为“智者”。一说为突厥语官号,亦用作突厥系可汗的称号,汉译“毗伽”,意为“妙手”;一说系唐兀主的称号“杯禄汗”、“不儿罕”的异文,意为“佛”,亦即满族贵族尊号“贝勒”之对音。传入蒙古后,
※西羌的一支。又作西零,别部有滇零。以游牧为业。自西汉文景时击败烧当部占有湟水流域沃地后,部落始强盛。汉武帝开河西,起令居塞,遂于元鼎五年(前112)联合封养、牢姐等部合兵10余万,攻汉令居(今甘肃永
傣语音译,又称“都龙诰”。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掌管行政、财政、税收的官员。为※召片领之下的四大怀朗(官员)之一。与各勐※召勐的※波朗共同组成议事庭,是议事庭的主要成员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