秃发令
西夏法令之一。夏景宗李元昊于建国初显道元年(1032)三月发布。党项羌人本披发蓬首,后渐行汉人风俗结发。李元昊自认为鲜卑拓跋之后,原行秃发之俗,即剃光头顶,周围留发。立国后为保持旧俗,以异于汉人发式,乃先自秃发,限境内人民三日内秃其发,不从者杀。令下,民争相秃发。
西夏法令之一。夏景宗李元昊于建国初显道元年(1032)三月发布。党项羌人本披发蓬首,后渐行汉人风俗结发。李元昊自认为鲜卑拓跋之后,原行秃发之俗,即剃光头顶,周围留发。立国后为保持旧俗,以异于汉人发式,乃先自秃发,限境内人民三日内秃其发,不从者杀。令下,民争相秃发。
贵州彝文史书。主要记载水西(今贵州大方、黔西一带)官制。水西土司划其辖地为12则溪,设官治事。最高官职称兹目(汉称土司),大部落称慕濯、玛濯、玛衣、衣胥。把事总称阿牧。文职谘议者称更苴、慕魁、濯魁;执
苗族之一支。居住在贵州威宁一带。有产翁坐褥习俗。父母将死俟气初绝时,将头扭向背后,谓之好看后人。今已无此习俗。详见“苗族”(1335页)。
契丹科举制度,有乡、府、省三试之设。凡乡中,曰“乡荐”。
地名。当在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东部。元至元十一年(1274),以长河两千户必剌充掠甲仗,聚众为乱,次年,副元帅覃澄率属众平之,建长河西管军万户府,设达鲁花赤1员,万户2员,隶属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
即“合答斤”(834页)。
?—1154金大臣。本名遥折。奚族。初以猛安(千夫长)居中京(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城),与中京留守完颜亮相结,探知亮有异志,表示“竭力以从”,与之谋议。后被亮举荐为兵部侍郎,迁同知南京留守事,改同知中
又作火布。一种耐火纺织物,类今之石棉布。或脏,以火烧之,则“皎洁凝白”,故曰“火浣布”。产于大秦(即罗马帝国)。常用来交易或贡献。为历代中原王朝所称奇,誉之为“奇布”。
参见“撤满甫尔”(2495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即村长。一般每一大村均有一人,由大头人委任,任期三年,忠于大头人者可连任。总揽本村寨一切大权,负责召开全村牧民会议,向各村寨传达大头人命令,替大头人催乌
参见“南木林”(15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