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田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清雍正朝规定住在平原、浅山地区高山族村社所保留最低限额的耕地。清统一台湾后,大陆移居台湾之人日增,不断侵垦高山族土地,为了避免发生纠纷和保证高山族的耕地面积,雍正五年(1727),朝廷根据巡台御史尹秦奏请,规定大社留水旱田地500甲(每甲为11市亩),中社400甲,小社300甲,作各社耕猎之所,不准汉人侵垦。但侵垦之事仍屡禁不止。
汉代匈奴地区河名。又作匈河。今地不详,一说北去令居(今甘肃永登县西北)千里。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汉将赵破奴出令居击匈奴至此。东汉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骑都尉来苗等追北匈奴亦至河。和
藏传佛教萨迦教派第四祖萨班·公哥监藏班藏卜(又作贡噶监赞,1182—1251)尊号。元朝建国前,蒙古人崇奉土著信仰,遇有军政大事,由族、部首领延请巫师术土祈祷祝愿,称为祭天长老。藏文史籍载:萨班应蒙古
①高句骊国官号。《北史》载:其国“大官”凡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言为十三级),分掌内外事。此为第八等级(《新唐书》将其置于第五等级)。位于※“太大使者”之下,※“小使者”之上。《后汉书》、《三国
金朝官员。渤海族遗裔。天辅元年(1117)春,宋派马政为使通金,相约夹攻辽,被遣为报宋使,赉国书及礼物,于次年正月至汴京(今河南开封市)。见宋臣蔡京、童贯,得知夹攻辽取燕地之意。居10余日,宋复遣赵有
见“他鲁河”(57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乌屯河所,并说清代有乌屯河,在齐齐哈尔东,出兴安岭,东入混同江(今松花江)。
※叶尔羌汗国宗室。※拉失德汗之孙,和田总督※忽来失速檀之子。16世纪80年代初,随其父叛立,1583年占据吐鲁番,并向明朝派出使臣“叩关求贡”。后被※阿不都·哈林汗派兵平叛,臣服。1594年,再次遣使
藏文史学古籍名著。原书全名:《(吐蕃)王朝世系明鉴正法源流史》,别译称:《西藏王朝世系明鉴》、《王统世系明鉴》等。元代乌思藏高僧索南坚赞撰。全书共分18品,第一、二品述佛家宇宙观及释迦世系;第三品述中
见“西倾山”(698页)。
即“鹤公祠” (25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