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纰
参见“锡伯族”(2364页)。
参见“锡伯族”(2364页)。
?—约1451明正统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镇远人。苗族。正统十四年(1449),三月,自称顺天王,率洪江等地苗民起义。联合湖广、贵州边界苗众,反征粮征款,反苛税杂役,攻靖州土官衙门及湖广、贵州一路
见“耶律奴瓜”(1309页)。
1632—1701清朝将领。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吏部主事,迁员外郎。康熙十三年(1674),以吴三桂叛,受命随刑部尚书莫洛经略陕西,授关南道。二十一年(1682),补广西苍梧盐法道。二十三年,迁
见“交钞”(875页)。
书名。纪传体蒙古史。清末屠寄撰。160卷。内本纪18卷,列传129卷,表12卷,志1卷。全书未及修完,实存146卷。作者自光绪二十一年(1895)任黑龙江舆图局总办时起,潜心研究元朝历史,穷20余年之
清代西藏地方机构。宣统二年(1910),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设立。衙署在驻藏大臣衙门之左,设督办1人,由联豫兼任,下设兵备、参谋、教练3处。兵备处以罗长䄎为总办,职责为督办指挥、整饬全藏军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藏语音译。西宁管辖40族之一,即雍正时(1723—1735)达赖宣抚的阿里克40土司中的阿里克部落。原驻可可乌苏。东至多尔宗与察罕诺们汗界,南至纳克溪、色特尔布木,西至厄林汤奈
满语音译,又作噶山大,汉译为乡长或屯长。清代东北农猎地区基层行政单位的首领。“嘎山”,村、屯之谓,各设其长以治。《吉林外记》:康熙(1662—1722)初,新满洲率属来归者,“遂编其嘎山达为※世管佐领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以道光元年(1821),博窝头人互争土地致启衅端,抢掠硕板多、边坝等地,并杀害前往查办之官员,于十三年(1833),同驻前藏游击孙如藻各率官兵前往查办,因功赏二等台吉。十五
①渤海王国置。为上京龙泉府附郭州,领永宁、丰水、扶罗、长平、富利、佐慕、肃慎、永平等八县(一说其中丰水、佐慕、扶罗属湖州;长平、永平属扶余府扶州;旧有说其只领富利、长平二县)。治永宁县,故址在今黑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