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叆河卫,并将永乐七年(1409)所设爱河卫作爱哈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叆河卫,并将永乐七年(1409)所设爱河卫作爱哈卫。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1864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噶伦敦珠卜多尔济之子。生于扎什伦布寺附近之巴南木地方。任噶伦。道光二十一年(1841),森巴人侵入阿里,奉命随索康率藏军驰援,并参加停战谈判,恢复阿里与拉达克原
契丹民族男子的一种典型发式。头顶头发剃光,两鬓各留一绺长发,由耳前(或耳后,或至耳轮分开一前一后,至耳垂合拢)垂于肩上。有的前额留短发,似八字向两边分开;有的前额剃光,不留发。辽墓出土墓画多有形象的反
见“布儿哈卫”(469页)。
延边朝鲜族地区的工人团体。1920年在延吉县龙井镇成立。1924年提出同盟纲领:(一)依靠工人阶级团结的力量,实现新社会;(二)促进朝鲜族民众运动,并成为先驱者; (三)提倡无产阶级生活意识的民众文化
苗族以前没有本族文字,1905年英国传教士柏格理(Samuel Pollard)与苗族人士杨雅各、汉族人士李斯提反等为居住在云南省昭通、彝良、大关、永善、巧家、武定、禄丰、禄劝、楚雄、曲靖、宣威,贵州
渤海国宗王。第三世王※大钦茂子。曾入唐为“质子”。大历九年(774),于延英殿受代宗接见后,回归渤海。
蒙元、明、清时期蒙古族地区之官制。其官制从无到有,由简至繁,经历了漫长历史进程,蒙古国建立前,成吉思汗草创时期,官制简古,有“火儿赤”、“博尔赤”、“火你赤”、“莫伦赤”、“云都赤”、“阿黑塔赤”、“
见“长宁宫”(36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鄂嫩河,东至沙巴尔台接本部左翼中旗,西至海留鞥克尔接本部中右后旗界,南至色勒格图山接车臣汗旗界,北至达喇特河接俄罗斯边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七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