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草杆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在一口大铜锅中将水烧沸,由巫师将两根草杆并在一起放进水中,若草杆仍并拢一处没有分离,表明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表明被告理直、原告理曲。解放前僜人常以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理曲者必须向理直一方赔偿损失。
南室韦诸部首领的称号。一作“余莫不满咄”。室韦族在南北朝(420—589)时分南室韦、北室韦等五部(隋代各又分裂为若干部,凡25部),北室韦诸部首领称※“乞引莫贺咄”,南室韦诸部首领则用此称号。死后由
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
见“都掌蛮”(1816页)。
见“格哷博罗特”(1810页)。
?—1623后金将领。满族。太祖※努尔哈赤之婿。姓纳喇氏。哈达部万汗王台之孙。明万历二十七年(1599),努尔哈赤率军灭哈达,降其父蒙格布禄贝勒,次年借口杀之,受明廷斥责,努尔哈赤遂以女莽古济妻之,并
书名。清马思喀撰。1卷。是书为作者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随裕亲王福全北征噶尔丹时所作日记。始于当年四月二十日,迄于九月十三日。凡行进期间沿途见闻,俱按日记述。为研究乌兰布通战役重要史料。
南北朝时期鲜卑薛干部首领。《晋书·赫连勃勃载记》作“他斗伏”,一说即《魏书·薛野䐗传》之“达头”。原居于三城(在今陕西延安市东南)。北魏登国六年(391),铁弗匈奴首领刘卫辰败亡后,率部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社的职事人员。见“社制”(1171页)。
游猎民族使用的一种诱鹿工具。又称“鹿哨子”或“鹿叫子”。自古以来流行于东北、北方地区。古代契丹、女真等族皆用以捕鹿。《辽史·营卫志》载:“猎人吹角效鹿鸣,既集而射之,谓之‘舐碱鹿’,又名‘呼鹿’”。宋
1227—1286元朝大臣、将领。又作阿里海涯、阿力海涯、阿鲁海牙。畏兀儿人。文学家※贯云石之祖父。原居西域北庭(今新疆吉木萨尔北),少家贫,务农。经举荐,事世祖于潜邸,任宿卫。中统三年(1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