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白苏尼咥”(605页)。
见“拓跋弘”(1356页)。
1476—1526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静之。纳西族名阿牙阿秋。※木泰(阿习阿牙)长子。弘治十六年(1503)袭父职。正德五年(1510),自备马匹方物,差人赴京进贡请诰,授中宪大夫,世袭土官知
即“虎斯”(1384页)。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碑名。亦称“泰和题名残石”。泰和六年(1206)金奥屯良弼以汉文题写的饯别石刻,上有卜修洪用女真字刻的跋。汉字题辞为“奥屯良弼自泗上还都,心友饯饮是溪。泰和六年二月十有一日也。”女真字跋译为汉文为“从
元明哈尼族土司。清属开化府。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屏边县。元明与安南长官司属阿僰万户舍资千户。明为临安府分属之王弄山和安南长官司。明时土官阿頞(哈尼族)本教化三部龙氏舍人。洪武十四年(1381)
?—约525南北朝时巴族首领。巴州(今四川巴中)人。※巴族。北魏延昌年间(512—515),以梁、益二州控摄险远,立巴州,以其为首任刺史,所管僚户20万。又立隆城镇,由族子严恺为镇将。孝昌(525—5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葬式之一。大致可分两种类型:西藏和川西北地区藏族人死停丧数日,由喇嘛择吉日将死者运至本部落天葬场。群鹰闻声即至,争相啄食,以食尽为吉。故亦称“鸟葬”。在蒙古族牧区则行“野葬”。将死者运至荒野。置放于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