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民军约法三章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民军首领、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巴人※李特与蜀人约法三章,施舍赈贷,礼贤拨滞,军政肃然。此举对团结蜀中劳苦大众,争取地方势力参加和支持流民军政权,巩固六郡大姓及氐叟侯王的统治地位,起了显著的作用。
西晋时期蜀境流民军李特制定的整顿军纪、改革吏治、赈济民众等方面的措施。俗称李特约法三章。永宁元年(301),流民军平定益州刺史赵廞之乱后,为严明纪律,整顿军队,进一步击败昏腐贪残的益州刺史罗尚集团,流民军首领、略阳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巴人※李特与蜀人约法三章,施舍赈贷,礼贤拨滞,军政肃然。此举对团结蜀中劳苦大众,争取地方势力参加和支持流民军政权,巩固六郡大姓及氐叟侯王的统治地位,起了显著的作用。
?—720唐代契丹部落联盟首领。又作李娑固,亦有误作李婆固。出自大贺氏族。为前首领※失活之弟(一作从父弟)。兄失活于开元二年(714,一说三年)领契丹部众离突厥附唐,六年(718)五月,兄亡故,辄受唐
见“使坊河卫”(1457页)“出万河卫”(568页)。
明书法家。字中耿,号僴斋。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好作诗。工书、善楷书。其字方正端庄,为时人所称赏。
参见“暖铺”(2356页)。
991—1063辽后族。字挞不衍,小字陈留。契丹族。为辽圣宗钦爱皇后弟,兴宗仁懿皇后叔。圣宗时,以戚属入仕。开泰初年,为小将军。太平元年(1021),加左武卫大将军,检校太保。赐名孝友。兴宗时,重熙元
北魏尔朱氏集团与高欢集团的争权之战。永安三年(530)九月,魏孝庄帝为摆脱大丞相尔朱荣(契胡人)的挟制,将其诱杀。十二月,荣侄天柱大将军尔朱兆攻入洛阳,俘杀孝庄帝,立元恭为帝(即节闵帝),操纵朝政。晋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1965年8月正式确认为单一民族。“珞巴”藏语,意为“南方人”。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珞瑜、门隅、察隅地区及墨脱、米林、隆子等县。包括博嘎尔、棱波、邦波、德根、崩尼、崩如、米古巴、米
见“乞合都”(123页)。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西周时楚国君王。芈氏。※熊绎玄孙,熊扬之子。周夷王时(约公元前869—858年在位),乘王室衰微,诸侯不朝,互相征伐之机,改善兵器,增强兵力,兴兵伐庸、扬粤,疆域扩展到长江中游。以已为蛮夷,声言“不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