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源于唐、宋,金、元沿之。元代,凡军用马驼、料草,宫廷所用缎疋、皮货等,均按户等高下,田产多寡分摊,诸色户与民均当。军、站户一度获免,以钱助民和买。其制弊端甚多,由于官府给价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顺治五年(1648),从征江西叛镇金声桓,围南昌府,率本甲喇兵助击,连败敌建武侯王得仁及金声桓兵。十年(1653),承袭其弟钟农轻车都尉世职。十三年(1656),随宁海大将军宜
见“扎也”(190页)。
高山族语音译,意为“土地所有者”。旧时台湾高山族排湾人地区村社头人。世袭。可向村民征收农租、猎租、渔租、水租等,及征派各种劳役。自己不参加劳动,靠剥削为生,有些大头人辖数村社至十数村社,且有领主性质。
见“诸抹”(1951页)。
见“罗桑图登热吉”(1424页)。
1717—1793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佟佳氏。巡抚安图子。乾隆五十一年(1786),由都统、将军授闽浙总督。任内徇庇一些废弛营武、执法侵渔之贪官污吏。以彰化天地会领袖林爽文率众起义,攻克彰化,自泉
壮、布依等族青年男女间的文娱与社交活动。亦称“丢糠包”,古称“飞”。每年农历春节、三月三、歌圩或“浪沼”期间举行。绣球由姑娘们用彩绸或花布缝制,呈圆形、椭圆形或方形、菱形;内塞米糠、沙
书名。清曾廉撰。102卷。计本纪15卷,志10卷,列传77卷。作者志在补遗重修《元史》,但多袭魏源《元史新编》之例,史料搜集考订亦不出前人范围,仅参引《元朝秘史》、《续通鉴》、《辽史》、《金史》及元人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地位在达喇嘛之下。理藩院规定每月可领月饷银米,晋升后仍可增加,但不论如何娴熟经典,绝不能升到领取俸银禄米的高僧喇嘛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