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日记
书名。记载清崇德二年(1637)至顺治元年(1644)朝鲜王世子李、二王子李淏、麟坪大君留在沈阳为质期间的记录。该书除记述朝鲜质子人等在沈阳的生活琐事外,对跟随清太宗征松山、杏山,随多尔衮破山海关进北京等见闻,在日记中兼而载之,是研究满族早期社会历史及与朝鲜外交关系的重要资料。
书名。记载清崇德二年(1637)至顺治元年(1644)朝鲜王世子李、二王子李淏、麟坪大君留在沈阳为质期间的记录。该书除记述朝鲜质子人等在沈阳的生活琐事外,对跟随清太宗征松山、杏山,随多尔衮破山海关进北京等见闻,在日记中兼而载之,是研究满族早期社会历史及与朝鲜外交关系的重要资料。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满洲源流考》作乌屯河所,并说清代有乌屯河,在齐齐哈尔东,出兴安岭,东入混同江(今松花江)。
1366—1402明朝大臣。邓州(今河南邓县)人。回族。洪武(1368—1398)中,由国子生授礼科给事中,调都督府断事官。处理明断,善决疑案,奏对详明,深得朱元璋器重,赐字“鼎石”,诏令两法司疑狱尽
见“赫哲族”(2422页)。
即“奕”(1719页)。
赫哲族萨满教神事活动之一。赫哲语音译,直译为“捉雀”,意为“求子仪式”。民间以为,小儿死后其魂变为“雀”,故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妇女年过二十七八或30岁以上不生育,即认为
自称“拉珈”的瑶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的部分山村,使用人口约有9000人。拉珈语内部比较一致,可以不划分方言、土语,其语言特点,语音:声母分单
古地名。高句骊国筑。所在历来说法不一:或说即今吉林省集安县西北新开河口霸王朝山城;一说为今辽宁新宾县南山城子山城;旧有说在昌图府境(府治即今辽宁昌图县西老城);一说其与南苏城在今朝鲜顺川、殷山地。唐征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专指为主人围庄稼地栅栏的人役。一般由男性服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
见“树敦城”(15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