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书名。蒙古编年史,一作“宝罗尔·托里”。3卷。19世纪前期成书。第一卷论述佛教的世界观和印度佛教;第二卷论述汉地和西藏佛教;第三卷论述蒙古的历史。该书主张国家统一,反对厄鲁特蒙古※噶尔丹、※阿睦尔撤纳
1162—1227蒙古国创建者、军事家和政治家。名铁木真,又译帖木真、特穆津、忒没真。乞颜·孛儿只斤氏。贵族首领※也速该长子。出生时正值其父战胜塔塔儿部,俘获对方首领铁木真兀格,遂取是名,以志武功。幼
参见“嘎的林耶”(2450页)。
西汉时夜郎侯。西南夷人。建元六年(前135),武帝开发西南地区,以唐蒙为中郎将,将千人出使夜郎,商议在夜郎境内修治道路,设郡县,置官吏等事宜。多同接受汉使厚赐,同意在夜郎部分辖境内设郡。汉使其子为令,
见“麦力哥台吉”(958页)。
清太宗皇太极年号。1627—1636年,凡10年。
古族名。又称※葛僚,唐代对仡佬族先民的称呼之一。僚,原作獠。宋代又有※佶僚、仡佬等称;元代有僚、土僚、仡佬、红仡僚。至明清两代又出现仡佬、革老、花仡佬、红仡佬、打牙仡佬、剪头仡佬、披袍
?—1859清朝大臣。蒙古族文人。蒙古正黄旗人。额哲忒氏。字雨田。嘉庆二十四年(1819)举人。充实录馆誊录。道光四年(1824),书成,议叙知县。十年(1830),选甘肃陕西县知县。十五年(1835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18号卷子。此号分两纸帐单,上部藏文11行,下部另纸2行。系敦煌安国寺财务收支帐据,收支来自寺院之水磨、油坊、庆典助缘及购田费等。内载:“猴年孟夏四月十四
①清代医家。字复元。四川会理州人。回族。幼聪敏好学,及长潜研医学,悬壶于乡里,滇黔制军阮芸台,感瘅气,延医无效,为其开服数剂愈之,同治十三年(1874)年近8旬,犹目光如炬,仍为人诊病。 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