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教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近代壮、汉族人民反抗外国传教士暴行的案件。清光绪十五年(1889),三个法国传教士以传教为借口,在广西永安(今蒙山县)壮、汉、瑶族地区私设公堂,严刑拷打当地农民,捣毁商人店铺,开枪伤人,当地群众忍无可忍,愤起将其捕杀。清政府屈服于法帝国主义的压力,以惩办群众之为首者了结此案。
书名。藏文名《嘎钦嘎桂玛》,相传为伏藏(即埋藏于地下之书),后为掘藏者发现。撰者不详。从书末记载中提到止贡巴、热振巴等教派传人看,推知大体成书于12世纪。原书以手抄本传世。全书275页。北京民族宫有楷
见“贺兰部”(1776页)。
书名。纥石烈良弼等修撰。卷数不详。主要记天会元年(1123)九月至十三年(1135)正月太宗一朝有关史事。大定七年(1167)成书。内容略见《金史·太宗纪》。
封建专制时代帝王之姓氏。如明王朝为“朱”姓,清王朝为“觉罗”姓。凡君临天下者,即将其宗族之姓抬为国姓,并且以之赐人(如郑成功,曾冠姓为朱成功,俗称国姓爷)。《清朝通志·氏族略》载:“宗室觉罗……国姓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称穆河卫。正统(1436——1449)后设。清代穆河在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860里。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右侧漠河流域。
见“耶律璟”(1304页)。
1782—1836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二任堪布。藏族。出生于隆务地方之萨吉村。由夏日诺门罕受沙弥戒。乾隆五十五年(1790),被迎入隆务寺坐床。五十七年(1792),遵隆务诺门罕之嘱入隆务大寺经院学
1785—?清代诗人。原名虎拜,字肇文,别号珠士。福建福州人。回族。系元代诗人萨都剌之后裔。嘉庆九年(1804)中举。次年赴京考进士,可能不第,遂游历浙江、江苏、江西等地数年。嘉庆二十二年,取滇南县令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壮、布依族民间传统食品。流行于广西、贵州等地。为阴历三月三、四月八、六月六、七月半等重大节日中的供品和食品。制法:将枫树叶或枫树皮捣碎,晒半干,放入水中煮,取其汁泡米,再把米蒸熟;或将半干的枫树叶放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