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怒语音译。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家族的称呼(碧江县怒族称“谷”)。是氏族组织“提其”因人口增殖,根据血缘关系亲疏派生出来的近亲集团,多者20—30户,少者8—9户,聚居在同一村落,有公共的山林和火山地。每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以物与人已然”,即“已把东西给人”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名命名者。如海陵王之侄完颜阿里白。
见“色提巴尔第”(846页)。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藏语音译,意为“炒面”。藏族人民传统食品。流行于西藏、青海、甘肃、云南、四川藏区。其制法:将青稞浸泡或烫洗后,焙熟、磨成面,亦有乾磨而成者。上等的要搓去青稞内皮,精细加工,旧时专供上层官员、活佛和大领
?—1760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贝勒吹扎木三长子。雍正二年(1724),袭札萨克多罗贝勒。九年(1731),与札萨克图汗部贝勒班第等徙居色楞格河南
西域古地名。《长春真人西游记》:“前至白骨甸,地皆黑石”。“古之战场,凡疲兵至此,十无一还,死地也”,故名。即今新疆布尔根河南博尔腾戈壁。
佤语音译,意为“寨子”或“地方”。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的称呼。最早可能是指氏族公社的聚居地,后来随着氏族公社的解体,逐渐演变为地缘性村寨,每个村寨大多住有不同姓氏,已不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整体。大
古族名。即缅濮。见《华阳国志·南中志》。是今孟高棉语系布朗、佤、德昂等族的先民。汉晋时期与古濮人(永昌濮)、百越人及其他种人交错居于云南永昌郡(治今云南保山市,后移耿马),相当于今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
见“巴达哈伤”(4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