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兹卡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元代诗人。又作别罗沙,字彦成。回回人。别失八里(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人。占思丁之子。后居龙兴路(今江西南昌市)。元统元年(1333)中进士,授河南光州(今河南潢川县)达鲁花赤,迁吉安路(治今江西吉
明代卫藏中部地方封建领主。藏族。仁蚌宗宗本(地方行政官员名)南喀坚赞四世孙,衮桑巴之子。继任日喀则首领后,继续奉行支持藏传佛教噶玛派打击格鲁派(黄教)的政策。成化十六年(1480),因格鲁派拒绝噶玛派
蒙古早期纪年法。蒙古原采用※“草青纪年”,大约自12世纪末期,蒙古人采用汉族十二生肖以纪年,即以鼠、牛、虎、兔、龙、蛇、马、羊、猴、鸡、狗、猪12种动物名称依次纪年,称“鼠儿年”、“牛儿年”等。著名蒙
书名。广西土司志书。1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内容记述广西壮族土官岑猛、岑璋、赵楷、李寰、黄之事迹,与※《炎徼纪闻》卷一略同
元代医学家。又译沙图穆苏、汉姓沙,字谦斋。回回人。本西域人。元泰定年间(1324—1327),由御史出为江西建昌(治今南城县)太守,封盱江郡侯。为官之暇,研究中医药学。考订名家方书,博采经验诸方,于泰
古代壮族土官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流域。宋、元、明、清时,壮族土官婚娶,盛行新郎到新娘家举行婚礼之俗。届时,女方父母为其女在距村五里外盖一草屋,称为“寮房”,然后敲锣打鼓,把新郎和新娘送进“寮房”,
见“兀慎”(107页)。
1860—?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二十二年(1896),任孜仲。二十九年(1903),任堪仲,后被代本擦绒巴派往春丕谷,先后于格乌岗、干坝宗与侵藏英军谈判。次年,被委任为喇嘛噶伦。宣统元年(19
见“杨赛因不花”(980页)。
清代以四川大小金川藏族迁京之人编设的佐领。乾隆四十一年(1776),新来男妇189人,连同以前居京旧人39名,合计228名,初编一佐领,入内务府三旗正白旗。以此项人丁原属土司所辖,无辨文字者,拟以内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