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等司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二等级。包括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院、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膳厨司、匦匣司、西凉府等。用15两铜镶银司印。
清雍正初年青海和硕特部贵族反清叛乱。一称“癸卯之乱”。康熙五十六年(171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遣大策凌敦多布袭杀拉藏汗。清朝政府为“驱准保藏”,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春,合青海蒙古
伊斯兰教著名古寺之一。又称光塔寺。俗称狮子寺、龙凤寺。位于广州。与泉州清净寺、杭州真教寺、扬州清真寺并称为中国东南地区四大古寺。相传始建于唐贞观年间,一说建于宋代,元朝至正十年(1350)以及明清两代
藏语音译。意为“上师”。原系对藏传佛教(喇嘛教)地位高,影响大,博学能为人师者的高僧之尊称,别于一般僧人,后泛指一般僧人。始于元朝。清沿明制,有驻京喇嘛、西藏喇嘛,西番喇嘛及游牧喇嘛等类。高僧享受优礼
书名。清张瑛修,邹汉勋纂,朱逢甲删正。74卷。成书于咸丰四年(1854)。内容包括天文志、地理志、河渠志、秩官志、学校志、武备志、赋役志、经制志、祠祀志、营建志、古迹志、艺文志、风土志(其中有苗类、方
即“裕勒都斯”(2304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寺院。藏文作“mu yu dgon pa”,即“木如寺”,转译为“木鹿寺”。在今大昭寺北部不远。唐时为吐蕃佛殿。迄今犹存。楼高四层,小而精。后改为格鲁派(黄教)高僧德珠呼图克图驻锡地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歌”。旧时傈僳族十分崇奉鬼神,有各种各样的“祭词”和“卜歌”,每种※“尼”(鬼)均有其独特的祭法和祭祀歌,如“奥沙尼”(天鬼)、“米司尼”(山鬼)、“海夸尼”(家鬼)、“加古尼”
见“和硕特北右翼旗”(1452页)。
798—816唐代南诏第八世王。又作券龙晟、劝龙成、龙蒙盛。乌蛮,姓蒙氏。寻阁劝之子。元和四年(809),父卒,嗣位,受唐封袭南诏王。五年,改元龙兴。数遣使赴朝入贡。费金3千两铸佛三尊,送置佛顶峰寺。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