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设治局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①即“完颜杲”(1144页)。 ②即“徒单恭”(1891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六位赞普。姓勃窣野。※美赤赞普与王妃达吉拉莫嘎莫之子。藏史称以其五世祖※聂赤赞普为首之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思赤赞普嗣。
?—1750清代西藏阿里地区官员。俗称益西策卜登。藏族。西藏郡王※颇罗鼐长子,妻拉达克酋长之女。雍正五年(1727),卫、藏战争中,与父分南北两路包围拉萨。八年(1730),封头等台吉,办理军政事务。
?—1386明代云南顺宁土官。布朗族。原为布朗族头人,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朝,明置顺宁府(治今云南凤庆),署府事。十七年,任知府,定租赋,立贡制。十九年(1386)卒,子勐哀承袭。
元代专指用挑剜拼凑涂改手段以真作伪将小面额钞币改为大面额使用。元初定赏罚之制,规定:挑钞犯为首者杖77,从者杖57;捕获者赏钞2锭,官司支付1锭,向犯人追征1锭。因罚轻赏少,犯者日甚,于成宗元贞元年(
见“鸢鞮”(1379页)。
即“旻宁”(1413页)。
见“石虎”(445页)。
台湾高山族传统的重要农事祭仪之一。又称“播种祭”,以播粟祭为主,稻、芋等播种祭通常包括其内,但也有分别举行的。目的是祈求丰收和种族繁盛。在播种前举行,祭前男子出猎,妇女在家酿酒、制糕。祭期长短各地不一
见“诺雷部”(1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