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不花
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结党擅政。二十三年,为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等劾,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二十四年,与搠思监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诬孛罗贴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今北京),声言清君侧之恶,必得朴不花始退兵,被缚送至军前处死。
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为丞相太平所拒,未果。次年,太平罢相,与丞相搠思监、宣政院使脱欢结党擅政。二十三年,为监察御史也先帖木儿等劾,得皇后庇护;复为集贤大学士、崇正院使。二十四年,与搠思监倚扩廓帖木儿为外援,诬孛罗贴木儿等谋反。孛罗帖木儿领兵逼京师(今北京),声言清君侧之恶,必得朴不花始退兵,被缚送至军前处死。
清代新疆乌什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乌什。三十年(1765),迁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帮办大臣来驻,改称乌什参赞大臣。五十二年(1787)复旧制。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4员、
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座落在今河北涿县东门外1里许。建于辽道宗大康六年(1080)。为八角七级密檐式砖塔,辽塔典型式样。最下为方台,塔基为须弥座,砌斗拱出平座,上设勾栏,再上为仰莲座,以承塔身。首层塔
见“纥便部”(945页)。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
?—1665清代云南临安府瓦渣哈尼族首领。顺治十六年(1659),归附清朝,授瓦渣长官司副长官世职。康熙四年(1665),附王翔(又作王朔,哈尼族)、禄昌贤反抗清廷改土归流,被官军执杀。职除,改土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与忽鲁爱等三卫同时设立,以忽答思(亦作呼塔斯)为指挥同知。《满洲源流考》作祜实哈哩卫,并说清代有祜实哈哩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我国纳西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解放前,纳西族有两种文字,一种叫东巴文,另一种叫哥巴文。未能在群众中广泛使用。解放后,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3工作队和云南省民族语文工作指导委员会共同对纳西语进行了
清道光年间,湖南江华一带瑶民不堪忍受官府和奸商的压迫和剥削,以赵金龙、赵福才等人为首,于十一年(1831)冬,在江华河口发动瑶民武装起义,攻占江华锦田司官署,杀死当地贪官20余人,先后在洪江冲和池塘圩
?—1781清初回民起义女首领。又作色力麦、赛力麦。回族。哲赫林耶派创始人马明心义女。乾隆四十六年(1871),参加苏四十三领导的撒拉、回等族人民反清起义。与苏四十三、韩二个等被推为总指挥。率众占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