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高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兵,并撰写《大功大胜克捷记》及《太平歌》铭刻于石鼓上。三十九年(1560),进助殿工银2800两,诏加文职三品服色,给诰命。四十年又进木植银2800两,诏进一级,授亚中大夫。善诗文,喜吟咏。与大理寺卿李中溪至交,中溪赠以诗20篇,并为之立传,现仍保存有木高摩岩诗文真迹两处。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原名阿公阿目,字守贵,号端峰。纳西族。丽江知府※木公长子。嘉靖三十四年(1555),袭父职。武勇有谋,曾奉明命多次用兵金沙江北部和澜沧江地区,与吐蕃争夺领地,建寨戍兵,并撰写《大功大胜克捷记》及《太平歌》铭刻于石鼓上。三十九年(1560),进助殿工银2800两,诏加文职三品服色,给诰命。四十年又进木植银2800两,诏进一级,授亚中大夫。善诗文,喜吟咏。与大理寺卿李中溪至交,中溪赠以诗20篇,并为之立传,现仍保存有木高摩岩诗文真迹两处。
部分彝族的自称。原为村寨所在地名。后演变为部落、支系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墨江、普洱、凤庆、云、景谷、景东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金大臣。本名石古乃。女真族。完颜氏。金源郡王※完颜娄室子。通女真、契丹、汉字。皇统(1141—1149)初,充护卫,授世袭谋克。天德元年(1149),摄其兄活女济州万户,治理有方。改滨州刺史、知积石军
见“塔海绀卜”(2161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台湾高山族传统的重要农事祭仪之一。又称“播种祭”,以播粟祭为主,稻、芋等播种祭通常包括其内,但也有分别举行的。目的是祈求丰收和种族繁盛。在播种前举行,祭前男子出猎,妇女在家酿酒、制糕。祭期长短各地不一
书名。十六国时期后赵中大夫傅彪、贾蒲、江轨撰。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仿两汉、魏晋之制,命撰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
藏语音译。指旧时四川阿坝藏族牧区一些在富裕牧主家当牧工的人。多是自幼无依无靠者,在牧主家终年辛勤劳动,除吃穿以外,无任何报酬,有时还受主人虐待。大多终身在牧主家当牧工,是当地受剥削最深的阶层。
参见“设”(923页)。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