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葫芦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幼儿和少年,自冬佩带青、红、黄木制葫芦三枚。木葫芦“如豆状,用彩丝为绶”。于夏历正月十四日夜半,“潜捐于道”,俗信此可消厄。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府所在地(今新疆巴里坤哈萨克族自治县县城)。乾隆三十八年(1773)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3名,武童3名。有教授1员。
清地名。位于今辽宁省锦州市境。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锦州市。时辖域东西230里,南北75里,即东抵广宁县,西接宁远,南至海,北邻义县。汉属辽西郡徒河县地。晋代前燕慕容皝置西乐县。辽置永乐县,为
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号巴图鲁。天聪年间,屡败蒙古及明军。崇德七年(1642),随军攻明锦州,设伏高桥,败明经略洪承畴兵。八年,从大将军饶余贝勒阿巴泰征明,攻河间府城,先登克之,赐号“巴图
见“吉美其美”(684页)。
见“李特”(1021页)。
约1916—1937民国初四川彝族土司。又名阿郭日哈,小名都四四(系都龙光第四妻所生),俗名都小官。都龙光之子。少年即任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时逢军阀割据,战乱
见“上京”(114页)。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土司名。元置白崖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龙山县东北,属新添葛蛮安抚司。明洪武三年(1370),洞民总管张那律率民内附,任长官司长官,属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宣慰司所辖六长官司之一。张氏世袭其职,共传10
见“湘水”(22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