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满族服饰。原为清代满族男子上衣,后流行各地。因穿在长袍、长衫之外,袖襟俱短,便于骑乘,故名。满族之初即有。清初为营兵所服,康熙时社会上层着此服,后服者日增,渐成一般便服。为短褂,长仅及脐,平袖及肘,两
古代好貂皮名。因产于挹娄族地区而得名。为该族向中央王朝纳贡和与中原人民交换的物品之一。由于皮轻毛暖,深为中原人民喜爱。其后裔勿吉、靺鞨、女真等也皆从事捕貂。
明代茶法之一。即由国家发给茶引,令商贾至产茶地自买茶叶。初,茶每引100斤,纳钱200文,后增至1000文。不足一引的发给“由帖”(茶由),每由60斤,输钱600文。“茶引”与“由帖”,相当于购销证。
见“罔留”(1429页)。
详见“嘉玛万户”(2430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舒尔哈卫,并说清代有舒尔哈河,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入噶哈哩河。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 “果只”,又译作“果直”,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有4※闸撒,名“牒耳葛太保果直”、“老昆令公果直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名《塔尔巴哈台界志》。1870年8月12日(清同治九年七月十六日),清朝钦差大臣奎昌和俄国钦差大臣穆罗姆佐夫在塔尔巴哈台签订,为※《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的第三个子约
生鱼片的一种。赫哲语音译。又称“刨花”,因鱼片薄如“刨花”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赫哲人早期吃生鱼,切成大片蘸盐吃,后改为切薄片拌盐和姜葱等食。其为冬季吃的生冻鱼片。寒冬,他们将狗鱼
蒙古国宗王、大将。又译别里古带、别勒古台、孛鲁古台、伯勒格德依。孛儿只斤氏。※也速该庶子,※成吉思汗异母弟。勇力多智谋。幼年全家屡遭泰赤乌部、蔑儿乞部凌辱追逼,生母为蔑儿乞人所掠,后得克烈部、札只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