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宣慰司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即“吾者野人乞列迷等处诸军万户府”(1047页)。
参见“静塞军司”(2419页)。
?—394①后仇池国君主。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前仇池国君主杨难敌孙杨佛奴之子。东晋永和十一年(355),其祖杨宋奴为杨国所杀,随父及叔佛狗逃奔关中,依前秦苻坚。后尚坚女,为尚书、领军将军
古族名、古国名。古代越族一支。《汉书·货殖传》颜师古注引孟康曰:“干越,南方越别名也”。分布在荆楚和吴越之间的滨湖地区,即今之安徽、江西及江苏比邻地带。西周时已与中原华夏族有密切往来,并建立方国。善造
契丹语音译。“通好”、“和好”之意。参见“斡勒”(2314页)。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书名。1卷。明尹耕(字子莘,今河北蔚县人,汉族)撰。明嘉靖四年(1525),广西壮族土舍李寰(今凭祥人)、卢苏(今武鸣人)、赵楷(今天等人)起事;广西副使翁万达讨平之,而未蒙升迁,尹耕时为万达幕客,为
?—1623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他塔喇氏。世居札库木地方。天命三年(1618),归附后金,任佐领。随太祖努尔哈赤征伐,为前锋,以功授骑都尉世职。六年(1621),随军征明,累功晋三等总兵官。八年,
①见“可汗”(491页)。 ②即“伊伐于虑鞮单于”(813页)。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