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八剌
见“张堡城”(1182页)。
见“张堡城”(1182页)。
见“车凌乌巴什”(281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足力盖札萨克旗、居力盖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辅国公济克济札布为罗卜藏丹津胁叛。二年,悔罪降清。三年,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
清代漠南蒙古诸王公以轮班方式赴木兰行围之制。定例凡年初值过年班者,是秋还应值围班;有因生身(尚未出痘)缺值年班者,至围班期则毕从。其班临近,先集于喀喇河屯迎觐,随至避暑山庄,再随入围场,或行围时任管围
见“那吾鲁孜节”(932页)。
唐贞观十年(636),太宗对吐谷浑王诺曷钵之封号。见“诺曷钵”(1954页)。
?—1083辽道宗时重臣。字胡覩衮。契丹族,五院部人。迭剌之子。出身贫困,部人对其父有“穷迭剌”之称。史载其自幼慧黠,尝牧羊时熟寝,为父察觉唤醒,怒曰:“何遽惊我!适梦人手执日月以食我,我已食月,啖日
又称蕃仪。西夏党项族的礼仪风习。景宗认为“蕃俗以忠实为先,战斗为务”,不从宋制,改以是礼。祭祀燕享时改九拜为三拜,革五音为一音。毅宗于奲都五年(1061)向宋仁宗上表,要求改行汉礼。惠宗时太后梁氏专权
云南土司名。宣德四年(1429,一说三年,1428)置。辖境为今云南云县及附近地区。元时曾为麓川路辖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一说永乐元年,1403),析麓川平缅宣慰司地置大侯长官司。宣德四年(1
1858—1931清朝大臣。字吉甫。号素庵。蒙古镶蓝旗人。光绪举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山西按察使、布政使。后历任陕西布政使、巡抚、江西巡抚。三十年(1904),调察哈尔都统。次年,任陕西总督
突厥汗国官号。又作步利、附离。其意谓“狼”。《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凡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有时置附邻可汗。[附]邻,狼名也,取其贪杀之称。”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