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附军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堪当军役者,收系充军,从事征战、屯田、营造等。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堪当军役者,收系充军,从事征战、屯田、营造等。
唐代六诏之一越析诏(又称磨些诏)王室。居越析州(今云南宾川县北)。波冲兄子。贞元(785—804)中,波冲王被豪酋张寻求谋杀,地被南诏兼并后,持叔王所遗宝物双铎矟东北渡泸水(今金沙江),邑于龙佉河平坝
党项羌部落名称。唐初,吐蕃兴起后,原居今青海省东南部黄河河曲和四川松潘以西山谷地带的党项羌,受其威迫,在唐政府协助下向西北地区迁徙,迁居在陕北横山一带的党项羌部,因横山一称南山,故名。
①明初云南寻甸女土官。彝族。所属,南诏时为寻甸部,大理时改称仁德部,世居寻甸(今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洪武十七年(1384),袭职,为寻甸军民府土知府。二十三年(1390),在辖区内置木密关守御千
参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①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②见“拉扎布”(1368页)。
见“伽色尼”(1098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忽鲁”为“统领”之意,“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统领官”、“统帅”、“将军”之意。《金史·国语解》谓:“统领官之称。”阿骨打建国后,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
唐朝官员。临漳(今河北临漳西南)人。鲜卑源氏。先世为河西秃发氏,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唐宰相※源乾曜族孙。初为中书舍人,与杨滔、刘令植同删定《开元新格》。历刑部、户部二侍郎、尚书左丞。开元十三年(
见“萧仲恭”(1993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属镇康路。洪武十七年(1384),置湾甸县,旋为麓川所并。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近麓川,地广人稠,设湾甸长官司。三年,升为州,治所在今云南昌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