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湖名。又作“阔连纳浯儿”、“阔滦海子”。“纳浯儿”意为“湖”。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呼伦湖,亦称达赉诺尔,达赉湖。《旧唐书》作“俱轮泊”,《一统志》作“库楞湖”。在呼伦贝尔盟西部新巴尔虎右,左二旗间,有
官署名。唐六都护府之一。武则天长安二年(702),为加强对西域的统治,分安西都护府置。治所在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统辖天山以北诸游牧部落。为唐西域最高权力机关之一。听命于唐朝政府,接受统一领
辽朝官员。渤海族人。仕辽,官至海州刺史。天庆四年(1114)七月,阿骨打集女真诸部兵攻宁江州(治今吉林省扶余县东石头城子),时任海州(治今辽宁省海城县)刺史,被遣统渤海军应援。
见“耶律沙”(1301页)。
见“萧恒德”(1997页)。
1833—1895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吉林副都统载耀子。咸丰九年(1859)进士。同治十一年(1872),参与办理穆宗大婚。光绪六年(1880),以副都统衔充西宁办事大臣。历兵、刑、户部右侍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
见“跳丧”(2358页)。
见“野儿定河卫”(20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