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一次。雍正三年(1725),定山海关外一等庄,给地54顷;其四等大庄,给地39顷。后又定,口外之庄,不分等次,俱给地39顷。乾隆十年(1745)规定,除旧庄不议外,以后关内新庄均以18顷为一分,9顷为半分;※旗余地足一分、半分者,分设大庄、半庄。所谓“大粮庄头”者,即整分粮庄庄头之称。
书名。明胡粹中撰。16卷。作者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永乐中官楚王府长史,鉴于明初所修《元史》略于成宗以下治平之迹,顺帝时事亦多阙漏,乃仿《通鉴纲目》体例,起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终顺帝至正二十八年
见“赕”(2219页)。
蒙古语音译,意为“承担赋役的人”。在蒙古封建领主制度下,作为领主的属民,承担各种赋役。清译作“所属之人”、“所属旗人”。分为两种:向大领主承担赋役的小领主,亦可以此称之。通常主要是指占人口百分之八十以
?—790唐代回鹘汗国第五代可汗。名多逻斯。药罗葛氏。※长寿天亲可汗顿莫贺之子。国人称泮官特勤。贞元五年(789),父死,嗣立,建号爱登里逻汨没密施俱录毗伽可汗(意为“受命于日月神,成为幸福伟大圣智可
亦作“佛六兰”、“佛力兰”,即“弗力兰”(670页)。
唐吐蕃古地名。即今西藏拉萨。“逻娑川”即指今拉萨平原。《唐书·吐蕃传》言所部居逻娑川即此,为吐蕃赞普北迁逻娑(拉萨)后主要活动地区,属四如建制中之伍如辖内,基本系今拉萨河(吉曲河)流域。唐长庆二年(8
东羌的一支。又作同羌。参见“铜鞮羌”(2063页)。
见“完颜永蹈”(1151页)。
藏语音译,意为“部落”。千户下以“族”为单位的基层组织。乾隆十七年(1752)在甘肃天祝藏族地区实行“头目”、“闾长”制,总设大头目1人,下分设“措哇”小头目若干。“措哇”下另设闾长若干,即帐篷圈(藏
清代皇室和八旗官兵狩猎习武的场所。建于康熙二十年(1681)。地在今河北省围场县境。满语“木兰”,汉译为“鹿哨子”(吹哨引鹿的哨子),以此地设围场为哨鹿所,相沿既久遂视木兰为地名。该地原属蒙古喀喇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