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习苏拉喇嘛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地位在达喇嘛之下。理藩院规定每月可领月饷银米,晋升后仍可增加,但不论如何娴熟经典,绝不能升到领取俸银禄米的高僧喇嘛的地位。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地位在达喇嘛之下。理藩院规定每月可领月饷银米,晋升后仍可增加,但不论如何娴熟经典,绝不能升到领取俸银禄米的高僧喇嘛的地位。
1930年,康区甘孜北之白利土司所辖白利村的雅拉寺活佛,擅将白利土司给该寺当差的15户差民转赠属朱倭土司的大金寺。白利村民反对,引起争执。大金寺于同年6月18日攻占白利村,大肆劫掠。西藏地方当局在英帝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见“忽汗河”(1487页)。
契丹官署名。契丹开国初,※耶律阿保机于天赞元年(922)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契丹官分北、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辽史》卷45)是官署属北面宫官,专理诸宫卫契
即“胆巴”(1712页)。
明末四川永宁宣抚使奢效忠妻。彝族。万历(1573—1620)初,夫死,己无子,抚养侄※奢崇明为子,以嫡妻争夺宣抚司印,与效忠妾奢世续相攻杀。聚土兵万余将击永宁。后明廷准巡按所议,给其2人同时冠带,分地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婆莴部。为南北朝时的※钵室韦同名异译(一说为※北室韦9部之一),“钵”为急读音译,“婆莴”为缓读音译。《旧唐书》称该部分布于※小如者室韦之北。具体所在有二说:一说在大兴安岭北段伊
明代青海第二代西纳活佛。永乐八年(1410),被明帝奉为上师,赐以国师职事及土地、人户,又赐象牙印章及诏书。十年(1412),赐“慈智禅师”名号。宣德二年(1427),又赐“通慧正觉国师”封号及银印。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又作亦里克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伊拉喀卫,并说清代有伊拉喀站,在齐齐哈尔东北354里。
唐代汉文史籍对今西藏之称谓。“吐”,一说系汉语“大”之唐音;“蕃”,藏族自称。亦指古代藏族政权。藏学界一般指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时起,至9世达磨赞普时止。此后汉文文献虽偶有以吐蕃(或土蕃、特蕃)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