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教尔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都自觉擦净血迹,收去污物,以防野兽闻到血腥味后远远避开,使别的猎人到此猎场后打不到野兽。又如猎手分猎物时,对同一※“乌力楞”不能参加劳动或无人扶养的老幼孤寡等,都要分给他们一些兽肉或皮张,以保证他们的生活。等等。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都自觉擦净血迹,收去污物,以防野兽闻到血腥味后远远避开,使别的猎人到此猎场后打不到野兽。又如猎手分猎物时,对同一※“乌力楞”不能参加劳动或无人扶养的老幼孤寡等,都要分给他们一些兽肉或皮张,以保证他们的生活。等等。
?—1635明代大臣、诗人。字腾仲,安徽和州(今和县)人。回族。天启二年(1622)进士,授浙江山阴知县,有清操。崇祯元年(1628)授御史,劾罢魏忠贤党徐绍吉等。后出按四川,曾上书革积弊十事。八年(
金初宗室、将领。女真族。完颜氏。从太祖阿骨打攻宁江(今吉林扶余县东石头城子),败辽兵于达鲁古城,破辽天祚帝亲兵,皆有功。与兄实古乃败来援济州之辽兵,克济州,降春州、泰州及境内诸部族。追天祚帝至中京(今
?—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萨克达氏。雍正四年(1726),由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历官甘肃布政使、江西和山西巡抚。乾隆十七年(1752),以令富户出资抚恤平阳灾民罪革职。二十年(1755),以
488—508北魏宗室。字宣德。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太和二十一年(497),封京兆王,拜都督、徐州刺史,以彭城王中军府长史卢阳乌兼长史,州事巨细,皆委之。兄宣武帝元恪即位后,为护军将军
见“札木哈卫”(434页)、“写猪洛卫”(425页)。
?—1874清朝将领。索伦人。姓敖拉氏。世居巴彦街屯,隶西布特哈镶黄旗。咸丰三年(1853),从征江南,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十一年(1861),官记名副都统,赐号法什尚阿巴图鲁。同治元年(1862),授
?—1686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博和哩氏。先世居黑龙江。天聪时任前锋校。康熙元年(1662),随定西将军爱星阿由云南入缅甸,追擒明桂王朱由榔。七年(1668),授前锋侍卫。十三年(1674),随前
清代四川邛部土官。彝族。其先人历宋、元、明三代均为邛部(今四川凉山州越西县)土官。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一作四十三年),邛部长官司长官岭安盘投诚,改授邛部宣抚司宣抚使,颁给印信、号纸。五十二年(1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
蒙文史籍作“额齐格喇嘛”,见“阿兴喇嘛”(12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