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范围通令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24号卷子。全卷7行。系吐蕃关于河西秋季放牧范围的通令。内容是:“通令九江之都噶、冈西、浦西:秋季来临,马需长时放牧,应依旧例,严管哨所,全部羔羊一头也不得留于城堡之外。此次应速往牧场,如不前去,则将对都噶、冈西、浦西惩处。”此通令为吐蕃遣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是时吐蕃牧业发展状况、管理制度等,均有重要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24号卷子。全卷7行。系吐蕃关于河西秋季放牧范围的通令。内容是:“通令九江之都噶、冈西、浦西:秋季来临,马需长时放牧,应依旧例,严管哨所,全部羔羊一头也不得留于城堡之外。此次应速往牧场,如不前去,则将对都噶、冈西、浦西惩处。”此通令为吐蕃遣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是时吐蕃牧业发展状况、管理制度等,均有重要参考价值。
见“汉官”(616页)。
金初大臣。本名阿撒。契丹族。工契丹小字。太祖天辅三年(1119),奉命将册文译契丹字,与辽交涉。太宗时,随左副元帅完颜宗辅南下伐宋,渡江,任江宁府都巡检。擒宋谍,安百姓,受完颜宗弼(兀术)嘉赏,迁同知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齐老图河,西至特克什布音图,南至依克沙巴尔,北至察罕索郭图。有佐领3。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首领衮布附清,三十年封多罗郡王,子额琳沁于四十九年(1710
?—1700清康熙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琼山县指马峒人。黎族。因不堪忍受地方文武官属役使黎族群众入山采香、藤、花梨、紫檀等物之苦,于康熙三十八年(1699)十二月,在指马峒宰牛传箭,倡导黎人武装反抗官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独龙语音译,意为“协作”或“请大家帮忙搞生产”。云南贡山独龙族过去一种协作生产方式。傈僳、怒等民族也存在。其产生与生产力水平低下有关,当一些个体家庭刚从集体分离出来后,因生产工具简陋,单独砍山烧荒仍有
藏语“阿达切松”的意译。指旧时西藏从中央封建王朝或其上级领主那里领有封地和农牧奴、奴隶,并依靠封建特权对农牧奴、奴隶进行残酷剥削与统治的原西藏地方政府、贵族和寺庙三类封建农奴主。乃沿袭藏语“雄(官府)
后仇池国宗室。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县西北)氐人。后仇池国君主※杨玄子。南朝宋元嘉十六年(439),与弟杨保宗自董亭(一作童亭,今甘肃武山县南)奔北魏。被太武帝封为镇西将军、晋寿公。
明代云南顺宁府土官。又作猛廷瑞。蒲人(布朗族)。万历(1573—1619)中,明参将吴显忠向其索财不遂,诬告于巡抚陈用宾。遂以其婿奉学倚其势力与兄奉赧(赦)构兵为由,诬以助恶,遣兵入寨,袭执之,并改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