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盖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朝鲜族民间搬运工具。亦称“背架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多用于山间坡路及田间稻秧运输等。制法:根据使用者的身高,将2条1米左右的“丫”形木柱对称平列,中间用2—3个木撑将木柱固定住,在上、下2个木撑之间用草绳缠一个靠背,以缓冲木撑对背部的直接硌压,木柱上各拴草绳或麻绳背带而成。使用时,将所搬运的粮食、木材、肥料等夹在支盖的丫形处。起身时,无需人帮忙托起,也不需搬运者太下蹲,只将两只胳膊分别伸入草绳背带中,即可上肩。中途休息时,御下背带,将其支在一边即可。既省力,又可多搬运物体。
见“河厉桥”(1506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又作俄罗春、俄乐春、俄伦春、俄尔吞、鄂尔吞、鄂鲁春,俗称“栖林(麒麟)”。清代还据其使用马匹与否,有使马部、使鹿部,摩凌阿(满语,“骑马的”之意)鄂伦春、雅发罕(“步行的”之意)鄂伦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治下。又作乌赤。清《西域同文志》:乌什即乌赤,义为“山石突出”,因城在山上故名。即今新疆乌什县。原居民大多在1720年从吐鲁番迁来,故又称乌什
书名。蒙文蒙古编年史。内蒙古札鲁特部高僧固什·答理麻撰。乾隆四年(1739)成书。6卷,97页。记述成吉思汗迄清朝的蒙古族历史。对元末至清初蒙古各部的名称、起源和变迁,提供了许多有参考价值的史料。其中
吐蕃君主称号。亦作赞府、篯逋。《新唐书·吐蕃传》:“其俗谓强雄曰赞,丈夫曰普,故号君长曰赞普。”藏史称“赞普”为“btsan po”、“btsadpo”,汉译作“天子”。一说6世纪时,囊日松赞(吐蕃王
?—1415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暹答长子。永乐十一年(1413),父卒,袭职(一说自立)。执政后,暴虐无道,重辟刑,创轧锯之法,或以铁钩勾罪犯脊骨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来源于部名。居苏滨水(今绥芬河)、把忽岭毛密水(今兴凯湖南之门河)等地。金朝建立后,居地有变动。后改汉姓曰赵。
参见“守塞羌”(902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尧呼尔。唐时称河西回鹘,宋称黄头回纥、元明称撒里畏吾,撒里畏兀儿,清代称锡喇伟古尔,西喇古儿黄番等。1953年经本民族代表协商确定以与“尧呼尔”音相近的裕固(兼取汉语“富裕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