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语音译,意为“家奴”。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的家奴。据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其人乃邕州左右江溪峒土官攻掠“山僚”或自购买所得的“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谓之
1729—1796清代文人。字子明。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理事官瑚玐长子。乾隆十三年(1748),出继辅国公经照为孙。三十一年(1766),授右翼宗学副管。四十年
壮族和岭南部分汉族传统婚俗。新娘出阁前夕,要通宵达旦地向父母兄弟姐妹及亲戚唱哭歌,歌词内容大意是诉说父母养育之恩以及自己如何留恋父母,不忍心离开父母、兄弟、姐妹及众乡亲们等语。唱到谁,要加几句对谁说的
参见“督”(2356页)。
党项部族名。地在丰州(今陕西谷县北)境,东接契丹,北邻鞑靼,南至河西,连大凉、小凉诸族,中隔银、夏2州,广袤数千里,有族帐数万。首领龙移、昧克。本附宋朝,常以马入贡,真宗授龙移为安远大将军,昧克为怀化
?—1791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堪布(一说孜仲)。藏族。乾隆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侵扰后藏济龙、聂拉木时,其于扎什伦布寺内,以占卜为名,妄称不可与敌接仗,以佛言惑众,致使喇嘛藏众不思竭力防御,自相
人类历史上继部落之后,民族之前出现的不很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最早出现于部落联盟向奴隶社会或封建社会过渡时代,亦有的形成于后来的阶级社会中。是建立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的近亲部落或被征服部落之相互融合的产物。具
书名。清道光十一年(1831)杨迦怿、刘辅廷等撰。共4卷。计舆地、建置、祠祀、食货、文秩、武备、选举七志。土司、武功、里甲诸目载有羌人资料。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喀尔喀河。东至锡林呼都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沙喇特格克接本部左翼后末旗界,南至什布都尔诺尔接本部左翼前旗界,北至布隆达尔素接呼伦贝尔界。有佐领4。会盟于克鲁伦巴尔和屯盟。康熙二十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隶四川播州宣慰使司。治所在今贵州瓮安县东北。宣德七年(1432),所属谷撒等41寨少数民族举众反明,为总兵陈怀征服。景泰三年(1452),臻、剖、五坌等地苗民与草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