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哄格布喷
僜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的一种熊皮挎包。包为长方形,用熊头部皮子缝制,熊的双眼用在包面上,两耳留在包盖上,背带用上百枚钱币串结而成。背时挎左肩,包袋部垂至前身右腿处。实用装饰用途兼有。旧时富人家庭男子外出时必背,作为身份与众不同的一种象征。
僜语音译。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的一种熊皮挎包。包为长方形,用熊头部皮子缝制,熊的双眼用在包面上,两耳留在包盖上,背带用上百枚钱币串结而成。背时挎左肩,包袋部垂至前身右腿处。实用装饰用途兼有。旧时富人家庭男子外出时必背,作为身份与众不同的一种象征。
即“移剌慥”(2066页)。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作图布丹济默吹济加木参。藏族。为乍丫地区第六世正呼图克图。为罗布藏朗结转世。持有清廷敕封“讲习黄教诺门罕印”,坐镇乍丫寺。道光八年(1828),进藏学经,由乍丫百姓摊银供养。 十三
即“虎斯”(1384页)。
源自梵文,意为“书写员”、“录事”。当回鹘文在突厥语各部族通行时,用来称呼通晓回鹘文的录事。※叶尔羌汗国时期为汗的私人秘书、近臣。与蒙元时期之“必阇赤”,清代之“笔帖式”或“笔且齐”相同。
旧时西藏地方政府在※珞瑜的旁兴、加热萨地区设5个珞巴定的俗称。“定”略似内地的乡、保。位于珞瑜地区的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原为珞巴族聚居地。清光绪七年(1881),※噶郎王统辖了※白马岗,遂在此按地域
“王吉剌”之误,见“弘吉喇特”(645页)。
?—1796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乌齐忒氏。乾隆元年(1736),由官学生考取笔帖式。二十四年(1759),授参赞大臣。二十七年(1762),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驻西宁。二十八年,因办事不力,革副都
萨满神灵之一。额尔古纳河地区使用驯鹿鄂温克人旧时信奉,为“玛鲁”神袋内装的12种神灵之一。偶像为一公一母两张幼熊皮。民间认为供祭它能保护驯鹿安全,免遭狼害。
木制人偶。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人成年人死后,一般举行“撂档子”(送魂)仪式。届时,用木刻制一人偶给其穿衣戴帽代表死者,进行祭祀和送魂。详见“撂档子”(2445页)。
见“克失旦”(9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