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普殖边总办公置
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地区设置的行政机构。1925年由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改置。行政总局始见于1913年,辖区划分为11个行政区,后归并为8个。1914年总局建置于景洪。1926改设县治,设车里、五福(勐遮)、佛海(勐海)、镇越(勐腊)、象明、普文、庐山7县。1927年改庐山为六顺县,普文县划入思茅县,象明分别划为镇越、江城、思茅县。先后在各县设流官,实行土流共治,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地区设置的行政机构。1925年由思普沿边行政总局改置。行政总局始见于1913年,辖区划分为11个行政区,后归并为8个。1914年总局建置于景洪。1926改设县治,设车里、五福(勐遮)、佛海(勐海)、镇越(勐腊)、象明、普文、庐山7县。1927年改庐山为六顺县,普文县划入思茅县,象明分别划为镇越、江城、思茅县。先后在各县设流官,实行土流共治,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
见“青阳先生文集”(1282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见“长狄”(363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北部藏族地区寺院议仓管家的称谓。每个议仓设若干人,分别管理寺院的金银、牛马、粮食及行政事务。均由温布或囊佐(议仓主持人)委任其亲信充当,3年一换,如没有贪污,可连任。
纪传体五代十国史书。原名《五代史记》,又称《五代新史》,后与《旧五代史》对称,改用今名。北宋欧阳修(1007—1072)撰。74卷,包括本纪12卷,列传45卷,考3卷,世家及年谱11卷,四夷附录3卷。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山只昆、珊竹、撒勒只兀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十世祖孛端察儿之兄不合秃撒勒只之后裔。辽、金时,分布于今呼伦湖以东的辉河与伊敏河上游地区,与※合答斤(合底忻)部
傣族土司名。唐为南诏银生节度地,治所称银生城,即今云南景东县城。元至元十二年(1275),置开南州,隶威楚路,至顺二年(1331),置景东军民府,辖开南州(景东县)、威远州(景谷县)、干远州(镇沅县)
书名。清李文田撰。15卷。作者精于史地之学,擅长史料辑佚校注,尤致力于15卷本《秘史》的校注考证工作。此书引证正史、方志,旁及《蒙鞑备录》、《古今纪要逸编》、《北边备对》等宋金元人史乘笔记碑碣等著作凡
见“班禅堪布会议厅”(17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