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本
见“卒本夫余”(1497页)。
见“卒本夫余”(1497页)。
见“塔儿河卫”(2159页)。
见“悦伐大那”(1927页)。
清代汉人与台湾高山族人互市的称谓。一般在每年夏秋时进行,以物易物,即汉人以珠、布、盐、铁等物向高山族人交换鹿脯、鹿茸、各种兽皮及水藤、通草等土产。
见“阿旺洛锥嘉措”(1245页)。
继对偶家庭之后一男一女建立在排他性婚姻关系上的家庭形式。亦称单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原始社会晚期,由于私有制的发展,为适应男子独占要求和确认亲子财产继承权而从对偶家庭中产生,并成为阶级社会占主要地位的
1857—1937新疆哈萨克族诗人。幼年就读于宗教学校,接受旧式教育。成年时前往布哈拉继续深造,毕业后从事文学创作,并研究东方古典文学、民间文学和语言。曾精读费尔多西、尼扎米、纳瓦依、加米、福祖利、玛
书名。清典制文献。原名《钦定大清会典》,或称《大清会典》。清官修。记载各级行政机构的编制、职掌、事例,为清朝一代典章制度的总汇。仿《明会典》修,但其不追溯前代,只谈当代的典章事例。清修会典始自康熙朝,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湟中县西南临近鲁沙尔之上新庄、大源、盘道、大才一带。清代称塔尔寺族,民国时称金塔乡,解放后曾改为金塔藏族自治乡。相传是雍正(1723—1735)间,罗卜藏丹津叛乱被平息后划归塔尔寺管
见“宰相府”(194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农民屯田。乾隆二十五年(1760),阿克苏办事大臣阿桂奉命率兵至伊犁驻扎屯田时,又从阿克苏、乌什、赛里木、拜城、库车、沙雅尔等地迁移维吾尔族农民300户,安置在伊犁河南海努克(今察布查